法律是人定的我認為我國應該重新思考目前的制度與法律早已經不適用現今社會一大堆纏訟多年的案子...一大堆死刑或無期徒刑最後被輕判假釋出獄的...這才是重點吧。至於死刑存廢,美國和日本死刑也沒有廢除呀這樣會顯現比較進步嗎?並不會...
既然學法者是人不是神…我可以體諒他們不想判決或是執行死刑..誰敢說我工作30年都不犯錯只是一個工作而以犯不著賭上一輩子的良心不安..罪有應得的就算了..判錯一個就等同親手殺了一個無辜的人所以我建議死刑犯應該由贊成死刑的一般人判決跟執行…捉錯了或殺錯了..本著殺人者死的原則..把判決者跟執行者給處死了…換上一批新的…
HARVARDMIT wrote:看完整偏文章樓主其實...(恕刪) 贊不贊成是其次,該死不死就是問題了今天沒有死刑定讞那還情有可原沒有死刑這條刑罰,那無所謂既然有,又有人犯,又死刑定讞那不死,我何必繳稅,幹麻要繳紅單法律沒有意義了嘛我最痛恨的就是"鄉愿"鄉愿,德之賊也閹然媚於世也者,是鄉愿也自己做好人,要別人受苦,這就是天底下最可惡的人了說什麼是人不是神,那殺人的那些就是神了殺了多少人,手段多兇殘~真神阿~
當你的家人或親人遭受綁架歹徒打電話來要錢而你心中只求家人或親人能夠回來其他都無所謂的時候,付了錢,歹徒卻撕票,你心中有何感受,死刑是沒有辦法讓被害人復活沒錯,但是卻可以不在有下一個或是無線多個被害人出現這樣你了解嗎......在談加害人的人權時,有想過被害人何其無辜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想當聖人也不要佔著位子不放, 難道不知道 吃像很難看--------------------------------------------------------------版大對不起了 文章看到前面,就忍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