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請【廢死聯盟】入內闡述

我們的政府
已經被歐洲那些虛偽的人權團體,吃夠夠了
我們的總統也擺明一副台灣已經朝著廢除死刑的方向走

下次總統大選,應該要求參選人一律表態
可惜台灣藍綠兩大黨,都是虛偽的朝著廢除死刑方向走,根本不管民意
可惡至極!!
clws wrote:



你的想法跟我一樣 這是法官"賭"對了
之所以提這個案子
是因為當年我也是囔囔"怎麼沒判死刑?"的人之一
事實上 即使是現在
如果讓我重新回想一次當時的案情
我可能還是會覺得該判死刑
可是當時的法官頂住輿論的壓力
敢賭 而且賭對了
這就讓人感覺特別的...複雜?

經過這個案子我會開始想
依照我們媒體的特性
想必是法官賭"錯"的部分才會大肆渲染
那會不會其實有更多法官賭"對"的例子
正在社會的各個角落靜靜的生活著?
那法官賭對的機率是多少?
甚至 會不會有其實本來可以贏的案子
因為沒有法官敢賭 只好乖乖認命的?

我們的政策到底是
寧可錯放一百 也不要錯殺一人?
還是寧可錯殺一百 也不要錯放一人?

看這個案子
有時候真的會懷疑
其實沒有甚麼人/甚麼罪是非死不可的
一切全看你有沒有遇到貴人 有沒有遇到願意在你身上賭一把的法官

反廢死的人認為
賭?那輸了怎麼辦?
支持廢死的人想
有贏的機會,那為什麼不賭呢?

我的想法是
那到底有沒有方法可以不要用"賭"的呢?

----------------------



這個部分你可能得要再確認一下
至少我就記得有個女的因為生不出小孩
連續毒死了好幾個無辜的小孩
另外潘明秀本來也是死刑
殺了兩個人前一陣子也放出來了...(恕刪)</blockquote>

其他東西懶得說了,有賭贏的機會為何不賭?我不敢相信
這句話岀自"自稱"視人命重於一切的廢死支持者口中,
賭輸了所失去的"無辜"人命,能全數用廢死支持者的命
支付嗎?
殺童案是有什麼誤判的機會可以賭啊???
clws 2012-12-08 00:40 #484 wrote:
....(恕刪)
馬面--在官二代臉上開一槍造成1死1輕傷--無期
余成基--因不滿朋友之女友遭調戲,槍擊對方致死--死刑

WHY?哪些人的惡性更重大?該不該死的差別在哪裡?
....(恕刪)


這不是自信,而是論()理.

首先我要承認我錯了,我不該相信您的說法.以為馬面被判無期.剛剛google(其實我是用yahoo)了一下,馬面一審被判24年,而不是如您所說的無期.而且這24年中還包括了馬面持有手槍的有期徒刑7年.完全不如您所說單就傷人就判處無期徒刑.

連勝文槍擊案 「馬面」判刑24年

不知您的"無期"是從哪來的?

clws 2012-12-09 06:40 #537 wrote:
....(恕刪)
這個部分...我想...我會建議你...
與其把時間花在思考怎麼"公然侮辱"人身上
不如用來把一些基礎理論學好
(例如甚麼叫競合? 甚麼叫合併執行?)

說句真心話
雖然我不知道你的自信是打哪來的
但我要能有你的一半自信那就好了


我不是學法律的,我確實不知道"競合"或是"合併執行".但我知道我的話必須有所本,而不是無的放矢.這讓我有自信.我前面對於馬面無期的認知,是來自您所說的話.您所說的話.....請問是依照哪裡的獨家新聞呢?

前面我的問題您也還沒回答,余成基該跟馬面判一樣重的刑責嗎?對喔,我也還沒yahoo余成基,不知道會不會又有驚奇在等著我...........
果然有驚奇啊~~~~~

看了余成基的判決書,才知道您為什麼會在之前的留言裡提到"競合"這件事.

79年台上字第1566號

您自己要把兩件事簡單化放在一起比較......怪誰呢?

clws 2012-12-08 00:40 #484 wrote:
....(恕刪)
馬面--在官二代臉上開一槍造成1死1輕傷--無期
余成基--因不滿朋友之女友遭調戲,槍擊對方致死--死刑

WHY?哪些人的惡性更重大?該不該死的差別在哪裡?
....(恕刪)

clws wrote:
這個部分你可能得要再確認一下
至少我就記得有個女的因為生不出小孩
連續毒死了好幾個無辜的小孩
另外潘明秀本來也是死刑
殺了兩個人前一陣子也放出來了


毒害的那位關鍵字太少找不到

潘明秀 這有印象

新聞說 一審死刑,二審死刑,更一審改判無期徒刑
有沒有網友可以搜出他的的布落格或臉書或網站.大家一人一信幹爆他."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教授Manfred Nowak、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委員Eibe Riedel"
它居然寧可聽兩個洋鬼子的話.要跟全國百姓對抗.每件事都在跟全國百姓對抗.何時可以罷免他我一定到.

這新聞是這樣的......


國際免死金牌到 62死囚拖過年
-字+字作者: 陳志賢、鄭閔聲╱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2月9日 上午5:30中國時報【陳志賢、鄭閔聲╱台北報導】

受邀評估我國國家人權報告的兩位國際知名法學教授日前致函馬總統,要求政府承諾於明年二月前不執行死刑,對我政府部門形成壓力,並影響六十二名死刑犯的生死。法務部政次陳守煌昨天表示,對於兩位教授的善意呼籲,法務部表示尊重及感謝,法務部必須依法行政,「一定會執行死刑,但沒有時間表。」

官員私下透露,由於馬總統非常在意外界對兩公約的觀感,法務部屆時甚至可能還會舉行中外記者會,並準備說帖正式向國際發聲。兩位人權委員來台前的要求,的確讓法務部感受到很大的壓力。

日前台南發生隨機殺男童命案,凶嫌宣稱殺人動機,就只因想吃牢飯,並揚言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此一命案再度引發群情激憤,日前已有上萬民眾連署要求法務部執行死刑。本已平靜一段時間的死刑存廢爭議再起。而國際學者此時再要求我不得執行死刑,讓法務部頗為為難,外交官員也擔心對方有干預我內政之嫌。

事實上,馬政府曾在九十九年四月廿八日執行第一波死刑,共槍決四名死囚。去年三月四日,法務部二度執行五名死刑犯槍決。但迄今已經有一年九個多月未再執行死刑,目前死刑犯累積至六十二人。

馬總統二○○九年批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今年四月公布第一份國家人權報告。由於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無法將報告送交聯合國審查,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決定邀請有公信力的國際人權專家來台審查國家人權報告,並由法務部負責行政事務。

官員指出,受邀來台審查報告的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教授Manfred Nowak、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委員Eibe Riedel,在上個月聯名致函馬總統,要求我政府保證在他們明年二月來台前,不執行死刑。

法務部官員表示,兩年前台灣為了要取得歐盟「申根簽證」,法務部為了國家整體利益,只好暫時不執行死刑,以拖待變,讓定讞死刑犯取得暫時「免死金牌」。由於國際人權組織不滿台灣目前仍執行死刑,以各種方式向台灣施壓,至今仍對法務部形成一定程度的壓力。

陳守煌昨天表示,目前全國民意超過八成反對廢除死刑,現階段法務部不考慮廢除死刑。對於死刑執行,法務部會依法行政,一定會執行死刑。

但陳守煌也說,針對此事,馬總統已要求法務部與外交部妥慎處理,法務部最近將會與外交部進行研究如何處理。兩名國際人權教授的善意呼籲,因攸關台灣在國際人權維護上的國家利益,因此法務部都會予以考量,但執行死刑並沒有時間表。

廢死聯盟則認為,執行死刑不可回復,因此對於窮凶惡極案件可以用無期徒刑,終身監禁方式替代,如果貿然執行死刑,不但剝奪生命權,也違反目前世界各國的廢死潮流及聯合國人權兩公司的精神。
clws wrote:
你的想法跟我一樣 這...(恕刪)


照法律走就對了...
這世上沒有絕對的公平正義,這不可能實現的....
既然犯人"自己"賭輸了他們的人生,還讓他人的人生因此斷送,那該怎麼面對法律就怎麼面對...

既然未來誰說都不一定..
那,一個背負一條或是數條人命的犯人
你要賭的是讓遺憾就此結束
還是讓他未來還有機會在傷害其他人...


選擇,有這麼困難嗎...?


pighead.jen wrote:
照法律走就對了......(恕刪)


"廢死聯盟則認為,執行死刑不可回復,因此對於窮凶惡極案件可以用無期徒刑,終身監禁方式替代"

->請廢死聯盟負擔這些罪犯所有費用,不然閉嘴
->增加"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一樣請廢死聯盟養.
wkh2006 wrote:




"廢死聯盟則認為,執行死刑不可回復,因此對於窮凶惡極案件可以用無期徒刑,終身監禁方式替代"

->請廢死聯盟負擔這些罪犯所有費用,不然閉嘴
->增加"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一樣請廢死聯盟養.
...(恕刪)


引用風大的名言:
預謀殺人可以,
隨機殺人可以,
法治殺人不行。

我再加一個:再犯殺人也ok.

這邏輯超讚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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