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請【廢死聯盟】入內闡述


wkh2006 wrote:

"廢死聯盟則認為,執行死刑不可回復,因此對於窮凶惡極案件可以用無期徒刑,終身監禁方式替代"

->請廢死聯盟負擔這些罪犯所有費用,不然閉嘴
->增加"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一樣請廢死聯盟養.


再增加可以用ipad 平板 android 平板, 可追蹤紀錄所有犯人的位置
內容有誤,自行刪除.內容有誤,自行刪除.內容有誤,自行刪除.內容有誤,自行刪除

yinhell wrote:
再增加可以用ipad...(恕刪)


還有: 最重要的,

受害者家庭:請廢死聯盟賠償心靈損失及小孩教養費.

...真可惡,有愛心,怎不關心受害者?

wkh2006 wrote:
還有: 最重要的,

受害者家庭:請廢死聯盟賠償心靈損失及小孩教養費.

...真可惡,有愛心,怎不關心受害者?


也許有人支持廢死的理由就是想自己親自動手...
john大不好意思
老是找你當對向立場代言人
因為你的存在才讓我們有機會表達我們的立場

小弟這邊想再請教一個問題
(另一位理想化的k大也可以回答)

前幾天的殺童案發生之後
廢死精神領袖林小姐說發生了這件事,又更讓她加深堅定了推動廢死的決心
再加上聯盟的種種有效率的作為
這麼一來是否等於告訴了大家
也等於告訴了未來的殺人犯
原來連殺人這種行為都是應該被原諒的
而且殺了人還可以獲得一個專業的團體盡心盡力的維護著權益

假設這個前提成立了
這樣算不算是在變相鼓勵犯罪?
之前引的網址有點問題..手機版的果然還是..

以下是正確版,一圖勝千文,完整的呈現何謂廢死:

廢死

我一直相信,一個理論或想法如果是正確的,它是可以從頭到尾有一套完整而沒有任何跳針的
道理.不過看到現在,廢死支持者一遇到何以加害者的命無限珍貴,死者或善良百姓的命就分文
不值這問題就跳針.遇到被害者家屬問題一樣跳針..

整串討論看下來,反而是支持死刑的人,比支持廢死的人更重視人命,豈不怪哉.

jiunyiu wrote:
這不是自信,而是論理...(恕刪)

...
01是平行宇宙的交會點嗎?
怎麼我這裡高院二審都已經宣判了
你那邊才進行到一審而已...
....
先別說這個了!!!!
你知道在不久的"將來"
也就是2012年12月6日會開出18億的頭彩嗎!!!????

說實話
我在我這邊的時空裡也犯了一個錯誤
我沒注意到高院法官變更見解
把過失致死改為不確定故意殺人既遂
這樣一來比對就更清楚了
前面根本不用浪費時間解釋那麼多

就是
馬面--1個故意殺人既遂+1個故意殺人未遂=無期
余成基--1個故意殺人既遂=死刑

------------------------

倒底是不是有甚麼"心靈成長"課程啊?
怎麼要基本知識 沒有基本知識
連google 也google不好的人
講話還可以這樣"熱情奔放 充滿自信"呢
風大客氣了,大家討論討論
小弟對於廢死議題的感覺也沒有非常強烈....(排除案件本身)

話說最近外國人向台灣施壓(或打壓),各位的看法如何?
流川 風 wrote:
前幾天的殺童案發生之後
廢死精神領袖林小姐說發生了這件事,又更讓她加深堅定了推動廢死的決心
這麼一來是否等於告訴了大家
也等於告訴了未來的殺人犯
原來連殺人都是可以被原諒的
而且殺人犯還可以獲得一個專業的團體盡心盡力的維護

小弟認為,就她個人而言,廢死是她的理想
她認為她知道廢死的好處,想讓社會更好
是否真的會更好,不知道,不過是她的動力。
我是不太了解,她的動機跟未來殺人犯有甚麼關聯。
專業團體的幫助? 大概就普普通通的法律諮詢,和一些...我也不知道怎麼說,遊說法官?

就這次的案例來看,廢死聯盟並沒有跟犯人有實際接觸。
發表的評論,我認為也不超出道德限度。
很多人想說的是偏頗看法,沒有關懷受害人的實際行動。
但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偏頗但不失理性我認為無可厚非。
完整原文如下:http://www.taedp.org.tw/story/2400

關於原諒不原諒,廢死團體也沒有說過原諒加害人這種話吧?


事實上,我認為這一波打廢死團體的舉動非常危險。
很多人把對於殺人犯的仇恨連結到廢死團體上。
暴力和偏激言論,煽動大家的情緒。
死最慘的是多元價值、言論自由。 <----這是我關心的

yinhell wrote:
毒害的那位關鍵字太少...(恕刪)

枋寮毒殺案
好久了....都快忘光了
這可能是用精神疾病抗辯的老前輩了

yinhell wrote:
一審死刑,二審死刑,更一審改判無期徒刑

是啊
這就是我想說的
更一審願意賭
但看看前面的判決,這個人"謀殺"了2個人 真的不該死嗎?
如果沒有更一審
這個又真的非死不可嗎?

自從沒有"唯一死刑"之後
好像那條紅線就變得很模糊了
到底犯罪者甚麼時候會越過那條紅線?
只有天知道
不得法官"緣"的 殺1個也槍斃
得法官緣的 殺2個人蹲到40歲也放出來了
這樣真的公平嗎?
會不會給犯罪者僥倖的心理?

希望最高院最近要辦的死刑辯論
能解決這一個問題
tcn1john wrote:
話說最近外國人向台灣施壓(或打壓),各位的看法如何?

國際現實
小弟沒有比較好的建議

tcn1john wrote:
小弟認為,就她個人而言,廢死是她的理想
她認為她知道廢死的好處,想讓社會更好
是否真的會更好,不知道,不過是她的動力。
我是不太了解,她的動機跟未來殺人犯有甚麼關聯。

就這次的案例來看,廢死聯盟並沒有跟犯人有實際接觸。
發表的評論,我認為也不超出道德限度。
很多人想說的是偏頗看法,沒有關懷受害人的實際行動。
但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偏頗但不失理性我認為無可厚非。

我這樣說吧

以k大發言立場來看
(估且認定廢死理念的多數人觀點皆與k大接近)
這群人應該都有跟k大一樣的想法
就是多數的人都是因為無知
所以才會對死刑不存在而心生恐懼
假設這論點成立
那麼現階段多數的人都是比較屬於無知的一群
那麼再套用我剛剛提的問題
因為多數的人都是無知的
自然就無法像少數廢死人士那樣
或是像你這樣可以用比較深一層的角度來看待時事

前幾天的殺童案發生之後
廢死精神領袖林小姐說發生了這件事,又更讓她加深堅定了推動廢死的決心
再加上聯盟的種種有效率的作為
這麼一來是否等於告訴了大家
也等於告訴了未來的殺人犯
原來連殺人這種行為都是應該被原諒的
而且殺了人還可以獲得一個專業的團體盡心盡力的維護著權益


長久下來
這些會不會對多數無知的人產生潛移默化的負面教育?
一但這種負面教育漫延開來治安會如何變化?

==================

你如此聰明
應該懂我的意含為何吧

我已經用k大的想法跟角度去揣摩無知的人性
進而合理的推論出以上的看法
不知道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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