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更新 結案 7-11 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只有告他一條路

4371968 wrote:
這是你說的阿,很多人...(恕刪)

嗆賭的人是你麻煩不要又扯到別人身上~
加油歐
不敢實際行動就說聲沒關係^^我相信這邊所有人也沒半個人真的會認為你敢實際行動證明自己的論點啦
網路就是這樣無聊

嗆賭嗆很昂聲的結果持續龜縮
無聊阿

roward wrote:

我好希望你能讓我貽笑大方歐
就好像嗆賭雞排結果只敢繼續嘴砲
就好像別人指的明明就是你還以為人家在說樓主~
可惜貽笑大方的這篇文章現在還是只有你啦


實際行動打贏官司打鄉民臉就能讓這裡所有質疑你的人貽笑大方


喔,謝謝你阿,你的成語用法太複雜了,我真的要好好跟你學習
我說了這是"繼續性契約"專用的解除權
一般買賣契約係多為一時的契約:
一次給付契約:指契約之內容因一次給付即可實現。如買賣贈與或承攬。學說上亦有稱之為一次給付契約或單純的契約。
繼續性契約:
意義:指契約之內容非一次的給付可完結,而是繼續的實現,其基本特色係時間因素,在債務的旅行上居於重要的地位,總給付之內容繫於應為給付時間的長度。例如甲僱乙為店員,乙在雇用期間繼續提供勞務,甲繼續支付工資,債之內容隨著時間的經過而增加。

兩者的本質不同 那個判決也說了是限繼續性契約可適用的
其他契約類型的無法用此判決
至於樓主這種情況跟一般網拍多是一次給付契約
拿繼續性契約的判決來代用到一般一時契約基本上是說不通的

4371968 wrote:
喔,謝謝你阿,你的成...(恕刪)

不敢當拉^^
我國文造詣很爛
可是至少我不會把言行不一跟什麼歡喜做甘願受扯在一起歐
roward wrote:
嗆賭的人是你麻煩不要又扯到別人身上~
加油歐
不敢實際行動就說聲沒關係^^我相信這邊所有人也沒半個人真的會認為你敢實際行動證明自己的論點啦
網路就是這樣無聊

嗆賭嗆很昂聲的結果持續龜縮
無聊阿


我看到判決結果沒事,我沒懷疑阿,為什麼要證明你們想法阿,應該是你們要證明阿,這是什麼邏輯?我還真好奇

一直堅持,一直討論,一直要一個相信判決結果的人去測驗,前人種樹後人乘涼,難道不用實際行動證明一下? 萬一真的有問題,後面的會感謝你們的,是你們不信,怎會叫人去測試?
4371968 wrote:
我看到判決結果沒事,...(恕刪)

那你是跟人家嗆什麼雞排?
阿不是嗆的很猛?都敢嗆了就麻煩男子漢點實際行動很困難?
還是你是女生?你是女生我就算了我不該跟女生這樣的

嗆賭雞排的人結果是叫別人去實際行動
這說得過去嗎?
不過依照你的言行不一等於歡喜做甘願受的這種乾坤大挪移的邏輯我可能稍微可以理解了

roward wrote:
那你是跟人家嗆什麼雞...(恕刪)


你很餓嗎? 一直提雞排雞排的,趕快附近找一家,去買個兩片來吃,這麼想吃,為什麼不去買?
4371968 wrote:
你很餓嗎? 一直提雞...(恕刪)

那你是在歡喜做甘願受啥?(ps:此人的"言行不一"等同於"歡喜做甘願受"~特此說明以免有人看不懂)
跟人嗆賭雞排結果咧?
要麻就是你趕快實際行動而不是在這邊歡喜做甘願受
不然無限loop還不就是讓人追著你這點而已
還是真的要等到晚上的另外一個你來講?
castriess wrote:
我說了這是"繼續性契...(恕刪)


能不能實際行動證明一下,因為這版似乎都要別人實際行動證明一下,才算數的樣子,不知道您是否方便?不方便沒關係,我隨口問問而已

4371968 wrote:
能不能實際行動證明一...(恕刪)


我講第6次了,你到底要不要來實際行動一下,我要開賣場給你來下標,請不要再嘴炮網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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