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表達不同意見不代表是廢死聯盟,也不代表篤定支持廢死立場,這樣說是希望部份關心此議題的朋友們不要用意見不同=敵人的角度來看這件事,基本上大家都關心生命議題,也想讓社會變得更好,某種程度是為了避免憾事一再發生,這是兩邊的共通點。
xieb wrote:
如果一個理念的基礎,在於雖聲稱注重人權,但卻對於加害與受害
兩造雙方的人權認知存在天與地般巨大的差異.而堅持這樣的理念
卻要付出更多無辜人命作為代價,以換取在台灣法律本就罪有應得
的殺人犯生命,那這多元價值不要也罷. 別忘了,多元價值
到了最後有相互衝突時,還是得依循民主制度的多數決來進行,但很
明顯的,所謂的廢死這樣的"多元價值",在台灣正強姦著民主制度
的價值.而沒有民主制度的話,也根本不存在所謂多元價值的存在空
間.是故,在台灣,所謂廢死這樣的多元價值,可以直接扔垃圾桶了.
流川 風 wrote:
至於多元價值跟言論自由
如果變相鼓勵犯罪的言論也能算是一種言論自由的範圍
那我就投降了
他們達成目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