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嗎?我倒覺得不會如果打到受害者眼睛如果產生很大的陰影呢頑皮就可以這樣長大會怎樣呢越來越多的新聞關於BB彈覺得奇怪之前我們也是有在玩BB彈但就是不會對人射再怎頑皮也要有限度今天我是那位老師我一樣提告別跟我說有這樣嚴重嗎?打到眼睛誰賠的起輿論跟媒體不是這樣用的
hag3399 wrote:未滿18歲少年..以前犯的前科..只要三年內不再犯..會屆滿銷案 無前科.....(恕刪) 錯誤,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1條之規定;少年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三年後,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少年法院於前項情形應通知保存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將少年之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前項紀錄及資料非為少年本人之利益或經少年本人同意,少年法院及其他任何機關不得提供。三年後即塗銷紀錄,不管是否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