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kypro wrote:樓主: ...(恕刪) 這兩年來,不只我一位投書或利用許多申訴信箱檢舉,還是只能說...無奈...不然也不會拖到 2 年之久!山坡地開發,在台灣似乎已經見怪不怪,居民的容忍度加上查緝上的消極,許多樣版都是 ---1.先找關係2. 罰點小錢3. 繼續建等建好後,成了既成違建,再檢舉的話,就必須照順序來排拆除,經費, 壓力, 預算...等等,其實, 是很難有機會拆除的!
我想版主能串聯附近多數的鄰居進行控訴,但是一定要請各方的媒體參與,我想這種地主的背景相當複雜,單單靠警力應該很困難,說不定警力跟該地主也是同一艘船上的,使用輿論與大眾的壓力應該會比較可行,這種人什麼都不怕就怕輿論壓力,希望版主能夠贏得這場艱辛的戰役。
加油!!加油!!其實一直以來都覺得台灣法律都是保護壞人的,無權無勢的人民根本就沒有保障,真希望那些說要為人民效力的政客們,能拿出自己的良知,做些真的對國家小老百姓有用的事,別只會耍嘴皮子,漫天亂罵!!台灣加油~~
桃園縣市藍色執政.那你就要去找綠色的 (千古不變的道理)另外最近風災讓山上的小林村滅村.那個也要去監察院檢舉.還是找看看有沒有正義感的檢察官希望板主可以陸續PO出抗爭的後續記得相機(可錄影錄音).錄音機.行車紀錄一樣都別少社會太黑暗了
其實像他放貨櫃會被以違建移送我是覺得有點瑕疵因為貨櫃不是固定在地上的東西其實只算是堆置物不算是建築物而他在堆置物上面蓋鐵皮防雨怎麼會算的上違建講難聽一點他要是把鐵皮拆掉貨櫃不就可以繼續擺要是他運來一大狗票貨櫃來放你也是拿他沒皮條否則長榮的貨櫃碼頭裡面的貨櫃也都算違建了他們貨櫃可是疊到4至5層高的建議樓主找找其他的辦法吧畢竟貨櫃屋本來就有這種漏洞在他可以住人不過不是建築物只算是堆置物誰都不能拆他的貨櫃這就是貨櫃屋在產業間大受歡迎的原因
哈拉伯 wrote:其實像他放貨櫃會被以...(恕刪) 感謝相關資訊,我只能說,職業山老鼠懂的太多法律漏洞!目前我檢舉的方向,在於濫墾山坡地後,縣府除罰緩外, 也限期恢復地貌原狀!在恢復地貌這段期間,1. 是否可以放置貨櫃屋?2. 放置地點是否有危害下方居民之嫌?3. 放置點的土石是否穩固足以承擔?畢竟這位地主是累犯!而行政法應有其一定效力和期限,而不應以單一貨櫃屋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