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JIANG wrote:原台南縣救難協會三位...(恕刪) 這個悲劇一定是在教導我們做人不要太有愛心對嗎?太雞婆對嗎?如果是國軍去救而翻艇了,這就能申請國賠了。總之,希望死者能安息,救難人員加油!!
kyod1031 wrote:在路上看到車禍之類的,個人建議要就打手機.要就等有看到警察通知他,...(恕刪) 不要以為這樣就不會被賴,過去就有案例,家屬控告叫救護車的就是肇事的人難怪這社會冷漠過去也看過一則新聞,一個老人上公車時不小心摔下來,大家閃的遠遠的沒人要扶他起來最後邊哀嚎邊聲明是自己跌倒的,才開始有人願意過去幫忙扶起,順便叫救護車看來以後被救都要被要求先簽署聲明書還有遇到這承辦法官也要防著點,小心惹禍上身
人性本惡啊~可憐那三位救難義工,以後這種事情就交給家屬自己來就好。以免又牽拖說是別人害的。小弟現在看到事故現場,我總是跟身旁的人講說,別過去看看情形再說以免被污賴。不是我冷漠,是社會逼的我冷漠,是法律逼的我冷漠。我不願意幫人叫救護車,沒事還被家屬追打。
用手機打也很危險,應該要用公共電話打才對,不然家屬會嗆說人又不是你撞的幹麻打電話kyod1031 wrote:個人建議要就打手機.要就等有看到警察通知他,不要亂停車幫助人,免得明明不關自己事還惹得一身腥 ...(恕刪) 怎麼沒有人提議要人肉該提告的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