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 如果這傢伙發生什麼事 我們真的要浪費納稅人的錢去救他嗎?

人家在臉書自己的族群同好間的貼文
轉來這裡討大家一起罵幹麻
我跟這衝浪手不認識~~
但是看到這樣貼到01這來想糾眾怒
本身樓主就莫名奇妙~~跟這位衝浪手與自己人的自爽討論有何不同
喜歡ZIPPO的朋友歡迎來參觀 我的雅虎部落閣:小猴的ZIPPO吱吱叫 http://tw.myblog.yahoo.com/saru-gigi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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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不可以管他
而且還一定要去救他

沒看到
學生跳水要國賠

出事
家屬法官也可以說

應注意而未注意

拉他 執法人員 會不會被告侵犯自由 執法人員自己倒楣

不拉他 掛點 法官說執法人員應積極作為 就可以防範此事發生 所以國賠 (請參考消防員賠償案例,消防員要賠)

結論

執法人員真倒楣

被告妨害自由與被判賠幾百萬

兩個選一個

執法人員應該要救他

只能說

司法改革要加速!需要大家的支持!




其實就不用派人在海岸邊巡邏啊!!

颱風天在海邊玩高興去的就去 淹掉就淹掉 幹麻去巡邏

chiayingt wrote:
這位郭先生忘了是今年...(恕刪)


如果我有史瓦格的神技我會...........
我倒是很期待他們能成功的把法修一修,
讓救難人員在颱風天裡,
不用再理會這些「衝浪英雄」們,
可以專心救助其他緊急事件。
當然,這些英雄們不幸掛點時,
就請自己買單,
別再扯東扯西!

請他父母準備 "衣冠塚"..

大家一起默唸.."一路好走.."
媽勒 我居然跟他 還有一個共同的朋友= = 也太神奇了啊

花蓮美食部落格"跳躍的宅男" 文章突破2800篇 來花蓮不看一下怎麼行
說真的...就算有切結書 簽了也沒用
出事~還是得動員一切去找大體...
沒辦法啦 這就是公務人員的宿命

我朋友在98年88風災的重災區做公務人員
在99年有颱風來時 嚇死了 想說把全鄉的人趕下山去避難
就是有人要死守家園
所以...他們要陪他死守
When the Nazis came for the communists, I remained silent; I was not a communi

fd3sfc3sae86 wrote:
人家在臉書自己的族群...(恕刪)


誰叫他之前那件事整個在01,PTT一整個出名

當初還在叫囂,扁法國人剛好而已.....

搶個浪(還不知道是誰搶誰的,話都是他自己說的)烙個十幾個人把人打到重傷進醫院,

之後被01,PTT的人捅掉運動廠牌的代言

那陣子鬧得很大....


還有,這種沒常識的話敢放上FB公開就不要怕人說,省得以後真的出了事
又在那邊說,相信救難隊卻害死我兒子等等,要求國賠.....
(參考某大學生不顧勸阻執意一個人入山然後出事),



通常會溺水的人10個有8個都是對自己泳技很有信心的
另外兩個是意外或是不小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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