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者可向物主要求物品三成價值的報酬

法律通過的時候都沒有人有問題

執行就1大堆

讓我想到以前開班會都沒人 決議玩1堆 鱉三同學跑來 罵人 般會決議沒通知他不算

找碴而已
newplaza wrote:
沒錯沒錯!!!我就是...(恕刪)
我掉過相機,皮包..
都沒有回來..
試想~若有7成回來,跟沒回來,有七成回來會比較高興吧
典藏盆栽http://www.wretch.cc/blog/mhhuangf/
Garys wrote:
我家曾經有人在路上撿到一個男性手拿包

理面現金好幾萬 應該超過十萬 支票也好幾張

但我家的人直接就拿去派出所 因為不是自己的東西拿了也不好

可是那個失主也真的很不會做人 包個兩千塊紅包給人吃紅是不會嗎???

有時候人只是要那個紅包袋子 裡面並不是要三成的金額

只會打電話來說謝謝 其他也沒什麼表示 買個水果或禮盒要一千嗎??

下次再碰到 就直接要主張分錢了 但不是三成百分之五
我覺得那是應得的 沒有什麼不該拿的 換成是別人 現金就吞掉了

皮包再丟到垃圾桶 失主一毛都別想拿回來

...

請問你要的到底是啥?

兩千塊紅包?

紅包袋子?

水果或禮盒?

三成?

百分之五?


豆豉英 wrote:
誠腥請教,
如果安心亞在路邊昏倒了,
我撿到她交到警察局交給她媽媽,
我可以使用她身體的3成部位當獎勵嗎...(恕刪)


安心亞是東西嗎??
英叔
你還是乖乖回去當道士抓抓殭屍好了~~
不能這樣說喔 安心亞身上總要穿衣服八 跟貼身衣物

嘿嘿嘿

三成


Hope`& wish wrote:
...請問你要的到底...(恕刪)

我家那個人就是家母

我說的紅包袋子就是包兩千啦 我單要紅包袋做什麼?

人情世故 你不懂嗎? 包個兩千的紅包袋 給撿到的人意思一下

真的摳 不想包紅包 那買個水果或禮盒應該不用一千塊吧

打電話來謝謝是有屁用阿 真的是不會做人

從此之後 如果我或我家人再有撿到

我會主張百分之五 而不是三成

因為我覺得三成太多了 五趴我覺得剛剛酐

給老實人一點小小鼓勵
jahvet wrote:
唉,其實這個問題之前...(恕刪)


你錯了 不是假清高
不只是要加強教育
還要加重侵占罪處罰!
最好是跺一根手指
Billy.Huang wrote:
人性會在「遺失物價值...(恕刪)


但畢竟這種大額的例子不算多
反倒是幾百幾千幾萬的東西多
比例原則
如果拾獲者撿到幾千或幾萬的東西我覺得不還的人
就是不會還 機率很低
不用期待他會為了賺30%的報酬而推掉私吞所得到100%的價值
所以若覺得人性會在大額的拾獲物上做考慮 該歸還還是不該歸還
而訂這個規定 說法不符合比例原則 大額?
http://tw.news.yahoo.com/%E6%8B%BE%E9%81%BA%E5%A0%B1%E9%85%AC-%E5%BE%B7%E6%97%A5%E5%9D%87%E6%AF%94%E5%8F%B0%E7%81%A3%E4%BD%8E-120106039.html
轉貼自yahoo奇摩新聞
拾獲者可要求的報酬可望調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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