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ilor0220 wrote:我瞭解啊...畢竟很...(恕刪) 我明白您現在"生吃都不夠枉論曬成乾"的處境;但是一個員工肯死心蹋地跟著您12年,想必您也有厚待他之處,在下是希望您能夠盡最大誠意去跟這老員工好好談談,求個好聚好散吧
luka1027 wrote:難怪被叫台巴子.該付...(恕刪)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968462公式套用法 . 您不是說我們的話是笑話 , 既然這樣, 為何還上來問 ?花錢去找企管顧問公司不就得了
基本上我認為只能跟員工協商以調動工作地點的方式辦理但是前提是不能換公司換老闆否則年資結清一次付12個月的資遣費是逃不掉的只不過我想問跟了你12年的員工難道幾年前沒考慮過處理嗎?既然有情有義的話最後這一步不需要走到這麼難看的地步吧?省了資遣費卻賠上形象和後續無窮無盡的訴訟樓主真的覺得這樣會比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