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罵我不要臉(我在公園抱抱.....)
公園裡有數個老人
因為第一次遇到,不知道如何處理
所以我就回說:你好幽默喔,哈 (很酸)
後來想想,應該要回嗆回去
但是
就算我超不爽
也不認為這是違法
就當作遇到一個 很爛的人
畢竟很爛的人不用罵髒話也可以讓你不爽
有人提到
以直報怨(提告)才是對的
但是我 1.不想跑法院 2.真誠的認為那是他個人的,宗教狂熱言論
的確有想過法院這條路,但那只是想傷害對方的一種方式
要是可以嗆一嗆罵完,絕對省事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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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有恐嚇罪,他刑責也很輕嗎?
討論區乾淨,說過了
管理員維持
道德公民教育
我不認為01現在沒有髒話,是因為公然侮辱罪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