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Tan wrote:
真是太閑了今天現實面...(恕刪)
同意.....我也太閑了

Marxs wrote:
首先,我必須說很幸運...(恕刪)
Marxs wrote:
2.照『字面及法規』上來說,失業勞工找工作的證明表格上,必須有面試公司蓋章以及面試人員簽名落款.小弟再為找到工作之前,曾面試一家公司,該公司很樂意友善的提供上述證明^^.
Marxs wrote:
目前預計去信該公司投訴,即便回覆的是制式化的說詞,我也可以接受.我是要該家公司明白並知道有這件事情發生.
若沒有呢?嗯嗯~腹案已有,將循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