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討論要把博愛座給廢了,下次應該換是否要把“殘障車位,殘障廁所給廢了”。既然博愛座都不博愛了,我還管你什麼 “殘障車位 ,殘障廁所 ”,要找車位,廁所各憑本事吧,臺灣正式進入“老吾老,幼吾幼”的境界, “以及人之老, 以及人之幼”就免了,老弱婦孺們自求多福吧。
提拉美蘇 wrote:與其設立博愛座,不如宣導觀念比較實在~...(恕刪) 你不知道當初為什麼要規定沒戴安全帽要罰500吧...宣導觀念...哈這就跟養狗不要繫狗繩,一開始養就一直叫他跟著你走每天對他講10遍,他就會自己主動跟著你走了...連設博愛座都有人坐著滑手機跟裝睡了.....讓座都宣導幾年了宣導有用?
ykd521 wrote:現在討論要把博愛座給廢了,下次應該換是否要把“殘障車位,殘障廁所給廢了”...(恕刪) 不一樣身障廁所比較大間,可以讓輪椅方便進出,裡面也有便利身障者使用的扶手和緊急呼叫鈴等設施就算被人佔用了,正常人不會想在裡面睡覺吧身障車位還真的可以廢了反正本來就沒多少格,而且幾乎沒看過停在上面的車子有放身障停車證私人停車場就算有身障停車格也沒有強制力停路邊會罰錢的公有停車格都沒在怕了,還怕沒強制力的私人停車場我有身障停車證,停車時幾乎沒見過空的身障停車格停好車好奇走過去看看,也幾乎沒看過那些車子上有放身障停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