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違法不會羞愧而是怪別人?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對,你都沒錯,都是別(恕刪)

我在 01 論壇上

一直在跟大家的講的

就是 邏輯思考 與 科學證據

可惜

大多數的你們都不接受

你們會有這種反應, 我能理解



說真的

一個人定位如何

是看他的 言 行 舉 止

你們很多人喜歡用辱罵的言詞來形容人

你們真的要多想想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對,你都沒錯,都是別人的錯。

這麼說是我錯怪你了,
原來你是想討論羞恥心啊,
所以你之前在閒聊版PO美豬議題的目的就是想跟我們討論蔡政府有沒有羞恥心啊?
結果我們大家證明了蔡政府不只罔顧國人的健康而且還無恥至極,
這樣你有沒有很開心?

然後你現在又想跟我們討論做人是否有羞恥心?
那我在39樓問你受害者違反了哪一條法?
我也說了我會虛心受教,
而水利署第四河川局副局長董志剛說無法可管,
大家都等著看你找到法條來打董志剛的臉,
請問你找到法條了嗎?

如果你說不出那些罹難者違反了哪一條法,
卻還繼續用標題殺人法來誤導別人說罹難者違法,
罹難者有兩位小朋友,
其中一位才剛念幼稚園大班诶,
你良心何在?
找不到法條卻又不修改標題,
知錯不改,
請問你的羞恥心何在?

上次已經留言叫你不要在閒聊版洗版替蔡政府帶風向了,
既然現在你提出了羞恥心,
那"羞恥"這兩個字將永遠的刻在你的腦門上,

記得啊,
下次你要到閒聊版PO文替無恥的蔡政府洗白帶風向之前,
先去照鏡子看看你腦門上”羞恥”那兩個大字還在不在嘿?


本來不想 跟你 論 這個的

想說你前面寫的落落長, 真的是辛苦了

再打你臉 好像也 說不過去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phS00313 wrote:
同一事件 不能發很...(恕刪)


有目的的同一事件狂發主題帶風向

一般人在閒聊版不太會做這樣的事

希望你不是為特定政黨服務的網軍才好

麻煩你滾回時事版

別把閒聊版弄髒弄臭了
phS00313 wrote:
我在 01 論壇上

一直在跟大家的講的

就是 邏輯思考 與 科學證據

別人指出你邏輯的謬誤了,
請問你的邏輯思考在哪裡?

你說那些人違法,
你的證據在哪裡?





phS00313 wrote:
說真的

一個人定位如何

是看他的 言 行 舉 止

你們很多人喜歡用辱罵的言詞來形容人

你們真的要多想想 ~

說真的,
說到罵人我還真的跟你們陣營的沒法比,
那個罵馬英九三字經的鄭弘儀你還記得嗎?
你要不要先去跟鄭弘儀說一下?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phS00313 wrote:
本來不想 跟你 論 這個的

想說你前面寫的落落長, 真的是辛苦了

再打你臉 好像也 說不過去 ~

哇,
佩服,
被打臉打到反駁不了,只會顧左右而言他,
現在還自己腦補打臉別人,
真有你的







不要用一些不相干的話語來搪塞了,
就事論事,
請問你找到法條了沒?
董志剛已經等你一個晚上了诶。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哇,
佩服,
被打臉打到反駁不了,只會顧左右而言他,
現在還自己腦補打臉別人,
真有你的

不要用一些不相干的話語來搪塞了,
就事論事,
請問你找到法條了沒?
董志剛已經等你一個晚上了诶。


你連 最基本 的 邏輯觀念 都沒有

真的建議你 先 好好 想一想

想清楚了 再來 回文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phS00313 wrote:
你連 最基本 的 邏輯觀念 都沒有

真的建議你 先 好好 想一想

想清楚了 再來 回文 ~

就這樣???
你的反擊就這樣???
我還以為你能指出我的邏輯謬誤並且說出一番大道理呢?
結果就這樣???


你這招式大概就跟擂台比武比輸了被打得鼻青臉腫,
被踢下擂台之後,
還對擂台上的勝利者說~這次你沒把我打死,你的功夫還不行,你回去再想想,想好後再來打我。



替你感到悲哀诶。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就這樣???
你的反擊就這樣???
我還以為你能指出我的邏輯謬誤並且說出一番大道理呢?
結果就這樣???

你這招式大概就跟擂台比武比輸了被打得鼻青臉腫,
被踢到擂台下之後,
還對擂台上的勝利者說~這次你沒把我打死,你的功夫還不行,你回去再想想,想好後再來打我。

替你感到悲哀诶。

基本的觀念 (邏輯思考)

1. 所有的法規一定有 罰則 嗎 ?

大多數的法規 都有 罰則, 但有少數的法規是 沒有 罰則 的

2. 我們違反 有罰則 的法規 是違法, 如果 我們違反 沒有罰則 的法規 是不是 不違法

當然不是

3. 整體來講 法規(法律.規範.私有規定) 有什麼 ?

大的 有國家法規 , 其次 地方政府法規 , 最小可至 公司, 商家 (雖然違規, 但未必可罰)



我們現在用最小的違規(沒有罰則)來講

範例 一. (圖書館. 美術館 .....)

這些地方 嚴禁吵鬧

請問, 你要不要遵守 ???



範例 二. (私人店家)

有些店家 禁止拍照

請問, 你要不要遵守 ???




最後

你要的東西在這裡

請問

在 不合法 的地方 露營, 這種行為 如果是 合法, 請問 你的邏輯 是什麼 ????






ps. 我 可是 從沒說 台電 沒有錯 歐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phS00313 wrote:
基本的觀念 (邏輯思...(恕刪)


你的標題是違法不是違規

違法是違反國家法律那一條那一項

麻煩你列出來



(google)
phS00313 wrote:
基本的觀念 (邏輯思考)

1. 所有的法規一定有 罰則 嗎 ?

大多數的法規 都有 罰則, 但有少數的法規是 沒有 罰則 的

2. 我們違反 有罰則 的法規 是違法, 如果 我們違反 沒有罰則 的法規 是不是 不違法

當然不是

3. 整體來講 法規(法律.規範.私有規定) 有什麼 ?

大的 有國家法規 , 其次 地方政府法規 , 最小可至 公司, 商家 (雖然違規, 但未必可罰)



我們現在用最小的違規(沒有罰則)來講

範例 一. (圖書館. 美術館 .....)

這些地方 嚴禁吵鬧

請問, 你要不要遵守 ???


範例 二. (私人店家)

有些店家 禁止拍照

請問, 你要不要遵守 ???



最後, 你要的東西在這裡

請問

在 不合法 的地方 露營, 這種行為 如果是 合法, 請問 你的邏輯 是什麼 ????





ps. 我 可是 從沒說 台電 沒有錯 歐

你PO了那麼多其實都是廢話,
我只問你,
你說那些人違法,
而董志剛卻說無法可罰,

可不可以請你說他們違反了哪一條法律?
把法條PO出來很難嗎?

怕你不懂所以我舉個範例,
就像下面這種..........
(一)民眾任意穿越馬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2、3款規定:「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處新臺幣300元罰鍰」、「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處新臺幣300元罰鍰」。


這樣你懂了嗎?
我可以給你時間慢慢找,沒關係,
找到了記得上來說一下嘿,
董志剛等你喔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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