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對,你都沒錯,都是別(恕刪)
我在 01 論壇上
一直在跟大家的講的
就是 邏輯思考 與 科學證據
可惜
大多數的你們都不接受
你們會有這種反應, 我能理解
說真的
一個人定位如何
是看他的 言 行 舉 止
你們很多人喜歡用辱罵的言詞來形容人
你們真的要多想想 ~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對,你都沒錯,都是別人的錯。
這麼說是我錯怪你了,
原來你是想討論羞恥心啊,
所以你之前在閒聊版PO美豬議題的目的就是想跟我們討論蔡政府有沒有羞恥心啊?
結果我們大家證明了蔡政府不只罔顧國人的健康而且還無恥至極,
這樣你有沒有很開心?
然後你現在又想跟我們討論做人是否有羞恥心?
那我在39樓問你受害者違反了哪一條法?
我也說了我會虛心受教,
而水利署第四河川局副局長董志剛說無法可管,
大家都等著看你找到法條來打董志剛的臉,
請問你找到法條了嗎?
如果你說不出那些罹難者違反了哪一條法,
卻還繼續用標題殺人法來誤導別人說罹難者違法,
罹難者有兩位小朋友,
其中一位才剛念幼稚園大班诶,
你良心何在?
找不到法條卻又不修改標題,
知錯不改,
請問你的羞恥心何在?
上次已經留言叫你不要在閒聊版洗版替蔡政府帶風向了,
既然現在你提出了羞恥心,
那"羞恥"這兩個字將永遠的刻在你的腦門上,
記得啊,
下次你要到閒聊版PO文替無恥的蔡政府洗白帶風向之前,
先去照鏡子看看你腦門上”羞恥”那兩個大字還在不在嘿?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就這樣???
你的反擊就這樣???
我還以為你能指出我的邏輯謬誤並且說出一番大道理呢?
結果就這樣???
你這招式大概就跟擂台比武比輸了被打得鼻青臉腫,
被踢到擂台下之後,
還對擂台上的勝利者說~這次你沒把我打死,你的功夫還不行,你回去再想想,想好後再來打我。
替你感到悲哀诶。

phS00313 wrote:
基本的觀念 (邏輯思考)
1. 所有的法規一定有 罰則 嗎 ?
大多數的法規 都有 罰則, 但有少數的法規是 沒有 罰則 的
2. 我們違反 有罰則 的法規 是違法, 如果 我們違反 沒有罰則 的法規 是不是 不違法
當然不是
3. 整體來講 法規(法律.規範.私有規定) 有什麼 ?
大的 有國家法規 , 其次 地方政府法規 , 最小可至 公司, 商家 (雖然違規, 但未必可罰)
我們現在用最小的違規(沒有罰則)來講
範例 一. (圖書館. 美術館 .....)
這些地方 嚴禁吵鬧
請問, 你要不要遵守 ???
範例 二. (私人店家)
有些店家 禁止拍照
請問, 你要不要遵守 ???
最後, 你要的東西在這裡
請問
在 不合法 的地方 露營, 這種行為 如果是 合法, 請問 你的邏輯 是什麼 ????
ps. 我 可是 從沒說 台電 沒有錯 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