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網友抽空幫忙 - 已完美結束!還是感謝網友們的幫忙

tivar wrote:
賠償三千是有點少,這(恕刪)


有誠意的話就用 match 的方式嗎!

反正我告了你四項!

任何得到的求償!我加倍捐給弱勢團體!
tivar wrote:
要告人直接去警局報案,自然會進入程序作業,如果我要告可能還懶得PO三聯單敲鑼打鼓,刷這種存在感也真是01老梗了


昨天你不是一直在笑我不敢,不去告嗎?怎麼能夠讓你失望!?

在 M01 我是不需要刷存在感的!倒是你一直跑來蹭熱度,歡迎常來

你在 M01 被告,會不會比較大尾?

如果要告人!當然一定要講啊!不管告得成告不成!至少給其他的人一些警惕!

浪費政府資源!那是一個懦弱的講法!當我被你騷擾了兩年!拖到現在才去告你!你是算祖上有德了
你要告個一百項捐個一千萬也是你的自由,資深網友了,敢閒聊嘴砲就不要搞到動不動就要告人

既然要告我自然會出庭,被罵綠蛆的這一條我也不會吞下

就這樣了,說實在的我實在很懶得跟你繼續嘴砲討論下去,喜歡發文又一點氣度都沒有

浪費司法資源!

你就繼續靠發文慢慢刷存在感吧...
tivar wrote:
你要告個一百項捐個一(恕刪)


你都是資深網友了!怎麼在一年就被告兩次?

別笑我了!

是不是浪費政府資源!不是你我講的算了

再來要不到3-5 萬!你名字倒著寫!我們大家一起來看
Enter Passcode wrote:
沒有正義!正義是什麼...(恕刪)


EP兄加油 但也請您寬心 :)
god52101314 wrote:
EP兄加油 但也請您(恕刪)


感謝!

話說的很好笑!我真的很好奇什麼叫浪費司法資源?
如果成案,不叫浪費資源吧?不戒案叫浪費時間
Brian 168 wrote:
https://m.mobile01...(恕刪)


原來一直有人拿我來刷存在感?

還是祝大家新年快樂

會被告的年年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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