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var wrote:要告人直接去警局報案,自然會進入程序作業,如果我要告可能還懶得PO三聯單敲鑼打鼓,刷這種存在感也真是01老梗了 昨天你不是一直在笑我不敢,不去告嗎?怎麼能夠讓你失望!?在 M01 我是不需要刷存在感的!倒是你一直跑來蹭熱度,歡迎常來你在 M01 被告,會不會比較大尾?如果要告人!當然一定要講啊!不管告得成告不成!至少給其他的人一些警惕!浪費政府資源!那是一個懦弱的講法!當我被你騷擾了兩年!拖到現在才去告你!你是算祖上有德了
你要告個一百項捐個一千萬也是你的自由,資深網友了,敢閒聊嘴砲就不要搞到動不動就要告人既然要告我自然會出庭,被罵綠蛆的這一條我也不會吞下就這樣了,說實在的我實在很懶得跟你繼續嘴砲討論下去,喜歡發文又一點氣度都沒有浪費司法資源!你就繼續靠發文慢慢刷存在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