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該網友私訊溝通,我已同意撤除法律程序
至少我的認為,算是一個在不完美中的完美結束
兩造雙方都知道,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
若有任何網友再度抹我!攻擊我!我只希望,你的時間比我多!我可以跑法院跑你難過
再次感謝各位網友的大力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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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親愛的的網友
故事是這樣的
我今天對 tivar
鄉民提出告訴,如圖:


原因是 我說他是「抹人的綠蛆」,因為他到處抹我是韓粉、小粉紅、五毛、到處秀綠卡,但是:
1. 我從來沒有幫韓國瑜講過任何話
2. 身為中華民國及美國雙重國籍,怎麼會是小粉紅,甚至去賺五毛?
3. 台美雙重國籍的人!並不會有美國綠卡!我綠卡繳交回美國,已經超過20年了,怎麼會有綠卡到處秀出來!
所以當我說他是「抹人的綠蛆」後!tivar
鄉民便四處散播謠言!說我已經犯法!有罪!我心想:原來法院是他開的?他說我有罪就有罪?
所以我變告他了散播謠言!毁謗!
現在煩請各位網友!花一下各位寶貴的時間!幫我找一下!如果看到該網友,任何抹我的行為,麻煩截圖下來!
因為我明天就要去警察局作筆錄了!
再次感謝各位網友的幫忙!
先祝大家新年快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