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tungj wrote:大家出來上班,都是混一口飯吃,不管5年級,6年級,7年級!!而且這些法規道理,公司的人資,法務絶對比你清楚!!要玩真的,大家都玩不下去的!!...(恕刪) 所以台灣如果都按照法規走的話....你認為會有公司因此而倒閉就對了?看來資方在台灣應該是無敵了,連法規都可以不管了,還有人資部跳出來掩護的....真是佩服阿~
leecc6256 wrote:純公營銀行,雖然中午...(恕刪) 台灣金融業如果是專員以上,錄取其實40k加年終4月蠻常見的,公民營的差距主要在經理級以上不過民營前段班的銀行比較能學東西,跳槽空間也大,民營銀行中高階幾乎都是靠跳槽加薪的另外本土本來就愛發年終,覺得這樣比較能留人過年,外商則通常是一點五個月加績效
到底有沒有認真看樓主發的文章阿!?重點是那位小姐答應配合後,馬上去申訴好嗎?!如果你是那位主管或她同事,我勒OOXX..你說主管或同事以後還會挺你嗎??現在出來混,都不用講義氣就算了,還它奶奶的倒打一耙
愛力克斯 wrote:所以台灣如果都按照法...(恕刪) 我的意思是,什麼東西都照規定來,上個班會硬到死好不好><法規沒規定,上班什麼時候可以上洗手間,可以喝水,只有說有上多久的班可以休多久,認真龜毛點的公司真的執行起來讓你這些動作只有休息時才能做,不累嗎?當過兵的就知道,一個立正口令,很easy,但認真照準則做,站不到10分鐘就會受不了的!!出來上班,人情義理要顧的好不好?這和法條怎麼訂沒關係好不好><......社會大學不分你是幾年級的^^
sayesburberry wrote:去年公司12月來了位...(恕刪) 單就敘述,我覺得文中女主角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那些不平衡的人自己忍氣吞聲,就不要看別人依法爭取自己的權益而眼紅...如果您覺得自己有權益明明是公司該給你的卻莫名其妙的不見了,您也可以去依法爭取呀,規定是拿來實施的,又不是拿來喊口號的,要不要爭取自己的權益都是自己的選擇,沒必要因為自己不爭取而怪別人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小弟我下禮拜要去教召,而現在的公司說我到職未滿三個月只肯給我『無給薪假』,按照規定是應該要給薪水的,但為了頭路就忍氣吞聲,我不怪公司,只怪我自己沒有實力去爭取
ggnoobs wrote:沒錯台灣人就是奴性太...(恕刪) 奴性太重同意+1台灣要成為先進國家,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加油阿~~ps:倒是覺得這個女生應該可以做很久吧因為"她沒在怕的啦"反而覺得當她的主管要小心點了~
yatungj wrote:我的意思是,什麼...(恕刪) 如果要搞小動作的話,我想有太多的人都會玩這套的.....只不過下屬玩不贏上級,勞方玩不贏資方而已....所以阿....能不能問一下另外的問題....以現在的台灣需要多少錢可以開公司,讓我升級成資方阿...不賺錢時可以玩玩小動作,把一些資深的搞走,也用不景氣的理由,開低薪壓榨一下新進的員工....還有底下的人可以幫我說話,說不定還可以嗆嗆政府,說政府不公不義說....這種穩贏的一方還真好
天生好人 wrote:單就敘述,我覺得文中...(恕刪) 你的case去申訴,我覺得沒話說!!很合理的!!本來就應該爭取自己的權益,但你和樓主的case完全不同啦^^那個女同事,之前要是不爽,在前面大家就要4466說清楚,不是口頭上說ok!!背地裡,跑去投訴......這樣給人的感覺很差!!老闆沒說不讓她放假,只請她每月5日能夠來公司幫忙!!可以的話那幾天不要請假!答應了別人本來就要做到!!不管對方是不是主管!這是責任.真的辨不到,當場就要提,這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