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tungj wrote:
大家出來上班,都是混一口飯吃,不管5年級,6年級,7年級!!而且這些法規道理,公司的人資,法務絶對比你清楚!!

要玩真的,大家都玩不下去的!!...(恕刪)



所以台灣如果都按照法規走的話....你認為會有公司因此而倒閉就對了?

看來資方在台灣應該是無敵了,連法規都可以不管了,還有人資部跳出來掩護的....真是佩服阿~
Alex

基本上那位女生根本只是一位考試的機器人, 連當人的基本禮貌都不會, 所以等他休完假, 請她把休假期間欠的工作做完(基本上沒人願意幫她所以一定做不完), 讓他知道什麼是尊重.
leecc6256 wrote:
純公營銀行,雖然中午...(恕刪)



台灣金融業如果是專員以上,錄取其實40k加年終4月蠻常見的,公民營的差距主要在經理級以上

不過民營前段班的銀行比較能學東西,跳槽空間也大,民營銀行中高階幾乎都是靠跳槽加薪的

另外本土本來就愛發年終,覺得這樣比較能留人過年,外商則通常是一點五個月加績效
到底有沒有認真看樓主發的文章阿!?

重點是那位小姐答應配合後,馬上去申訴好嗎?!

如果你是那位主管或她同事,我勒OOXX..

你說主管或同事以後還會挺你嗎??

現在出來混,都不用講義氣就算了,還它奶奶的倒打一耙

愛力克斯 wrote:
所以台灣如果都按照法...(恕刪)


我的意思是,什麼東西都照規定來,上個班會硬到死好不好><

法規沒規定,上班什麼時候可以上洗手間,可以喝水,只有說有上多久的班可以休多久,認真龜毛點的公司真的執行起

來讓你這些動作只有休息時才能做,不累嗎?

當過兵的就知道,一個立正口令,很easy,但認真照準則做,站不到10分鐘就會受不了的!!

出來上班,人情義理要顧的好不好?這和法條怎麼訂沒關係好不好><......社會大學不分你是幾年級的^^

sayesburberry wrote:
去年公司12月來了位...(恕刪)


單就敘述,我覺得文中女主角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那些不平衡的人

自己忍氣吞聲,就不要看別人依法爭取自己的權益而眼紅...

如果您覺得自己有權益明明是公司該給你的卻莫名其妙的不見了,您也可以去依法爭取呀,規定是拿來實施的,又不是拿來喊口號的,要不要爭取自己的權益都是自己的選擇,沒必要因為自己不爭取而怪別人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

小弟我下禮拜要去教召,而現在的公司說我到職未滿三個月只肯給我『無給薪假』,按照規定是應該要給薪水的,但為了頭路就忍氣吞聲,我不怪公司,只怪我自己沒有實力去爭取
真想稱讚這位新同事,這麼快就進入狀況
完全掌握純公營銀行的職場重點
依法行政,你咬我阿

習慣就好,一樣米養百種人啊

認真就等著被關吧!LDS 請勿人身攻擊!
ggnoobs wrote:
沒錯台灣人就是奴性太...(恕刪)



奴性太重

同意+1

台灣要成為先進國家,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加油阿~~



ps:倒是覺得這個女生應該可以做很久吧

因為"她沒在怕的啦"

反而覺得當她的主管要小心點了~


雖然我有一點點靠北 還有一點點機車..不過~我絕對是個好人

yatungj wrote:


我的意思是,什麼...(恕刪)


如果要搞小動作的話,我想有太多的人都會玩這套的.....

只不過下屬玩不贏上級,勞方玩不贏資方而已....

所以阿....能不能問一下另外的問題....以現在的台灣需要多少錢可以開公司,讓我升級成資方阿...

不賺錢時可以玩玩小動作,把一些資深的搞走,也用不景氣的理由,開低薪壓榨一下新進的員工....

還有底下的人可以幫我說話,說不定還可以嗆嗆政府,說政府不公不義說....

這種穩贏的一方還真好
Alex
天生好人 wrote:
單就敘述,我覺得文中...(恕刪)


你的case去申訴,我覺得沒話說!!很合理的!!

本來就應該爭取自己的權益,但你和樓主的case完全不同啦^^

那個女同事,之前要是不爽,在前面大家就要4466說清楚,不是口頭上說ok!!

背地裡,跑去投訴......這樣給人的感覺很差!!老闆沒說不讓她放假,只請她每月5日能夠來公司幫忙!!可以的話那幾天

不要請假!答應了別人本來就要做到!!不管對方是不是主管!這是責任.

真的辨不到,當場就要提,這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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