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公司12月來了位七年級新人(71年次女生),公司是金融業,純公營銀行,雖然中午只有半小時吃飯時間,不過公司其實福利還算不錯,新進員工一個月也有將近40000,年終至少4個月,平均下班時間大概六點~六點半,周休二日,這位新人因為最近懷孕身體比較不舒服,公司有規定做滿一年才有休假,不過懷孕有八天的產前假,42天的產假,但是因為銀行月初都蠻忙的,因為七月初她已經請了六天,所以經理就希望這位同事能避開5日請這些假,而且不要一次請五天以上,兩天,三天這樣請對人手調度也比較方便,那位同事也答應了...不過一星期後勞委會來函我們總行,大意是說公司有侵害到員工的權益,要求改善...原來這位大小姐投訴到勞委會去..說公司對勞方不友善,違反兩性平等,福利不佳等等..現在變成她不但可以連請五天,再加上不扣薪事假7天,病假28天...幾乎可以過完年再來上班了,薪水又照領,搞得其他人很不平衡...不知是我老了還是怎樣,覺得經理的要求或許會造成她的不便,但是也不至於要投訴到勞委會吧?還是六年級跟七年級的思想上真的有明顯的差異了..?
同事互相互相~這種人會被排擠,跟她好好談反而事後將你一軍,看妳的主管年底考績會給她打多好!
我本身7年2班,電話打給我馬上來公司,一切以公司為重,畢竟公司讓我待讓我學習,應該有積極精神,良好的
學習態度,不是擺爛吧!
這就是公營與私營的差別,不過人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當兵時後,有的長官很認真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好,也有人偷一秒是一秒~
真的是看個人對工作的態度!


冷眼看看就好,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對方冷箭射下馬(高中就被自己認為還不錯的女性出賣,事後還想裝沒事,她
真的是我看過最厲害的戲子,一點都不難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