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b wrote:
下一步就是要讓這些人

可以"回歸社會",看是靠假釋還是廢除無期徒刑.



這才是他們真正要的....(恕刪)

耶,不是「沽名釣譽」嗎?是我誤會了?一直以為這些罪犯不是他們所關心的。
不曉得所謂的廢死聯盟成員,和那些死刑犯的本人或家屬,是否有金錢往來?

假設不犯法吧!
哼~樓主幾歲阿?
生兒育女沒??

如果你孩子養到大..
10年.20年.....中間的過程多辛苦?把屎把尿擔心受怕...

別人隨隨便便一分鐘就把你孩子殺了....

再去監獄吃長期免費飯...還能遮風避雨....
不用辛苦出來賺....

然後你再納稅養他?????

只剝奪那人的自由

你平衡嗎?

-----------------------------------------------------------------------

說的頭頭是道

等發生在你身上的時候
再出來以身說法也不遲.....

-----------------------------------------------------------------------

會殺人的人...早就不怕自己判死刑了
還怕失去自由嗎?











呣......就是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吧 ~"~

轉至

fineoop wrote:
敬佩並讚歎王清峰前法...(恕刪)


為什麼要花我的錢
去養一群廢物人渣~
摟主不知是不是太有愛心了(還是頭殼有洞)
你知道在歐洲廢死聯盟也很不受歡迎嗎

我為啥要花錢養一堆廢物(不如全槍斃,捐去醫院研究大體)


mingchen wrote:
哼~樓主幾歲阿?
生兒育女沒??

如果你孩子養到大..
10年.20年.....中間的過程多辛苦?把屎把尿擔心受怕...

別人隨隨便便一分鐘就把你孩子殺了....

再去監獄吃長期免費飯...還能遮風避雨....
不用辛苦出來賺....

然後你再納稅養他?????

只剝奪那人的自由

你平衡嗎?


如果你是被害人,給你二選一(只能選其中一個):

1.把犯人處死,但所有的補償和協助等一切措施都不給,讓你滿足"復仇的快感"
(把犯人處死,其餘免談)

2.給予一切的實質補償與協助,唯一條件是不把犯人處死,
(不把犯人處死,其餘可談)

請問你要哪一種(再說一次,只能選一個)?

犯人在獄中也是要工作的,會犯罪也是有社會環境因素,社會負擔一部分監禁成本也是合情合理。

會殺人的人...早就不怕自己判死刑了這就是死刑沒嚇阻力的最佳證明,一般人連被罰錢也會怕,殺人後自殺以及人肉炸彈也不是罕見。

最好的嚇阻方法,就是提高破案率,每案必破。

mingchen wrote:
哼~樓主幾歲阿?生兒...(恕刪)
原來心理不平衡就能剝奪生命那跟殺人犯有何不同,紙是殺人犯敢動手你不敢而已

多分 wrote:
為什麼要花我的錢去養...(恕刪)
乞丐我也認為是廢物就讓他們去死吧
一樣的說法可以這樣一直講一直講嗎

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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