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b wrote:
下一步就是要讓這些人
可以"回歸社會",看是靠假釋還是廢除無期徒刑.
這才是他們真正要的....(恕刪)
耶,不是「沽名釣譽」嗎?是我誤會了?一直以為這些罪犯不是他們所關心的。
mingchen wrote:
哼~樓主幾歲阿?
生兒育女沒??
如果你孩子養到大..
10年.20年.....中間的過程多辛苦?把屎把尿擔心受怕...
別人隨隨便便一分鐘就把你孩子殺了....
再去監獄吃長期免費飯...還能遮風避雨....
不用辛苦出來賺....
然後你再納稅養他?????
只剝奪那人的自由
你平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