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人次搜山51天找不到人,山友兩天卻找到遺體(登山經驗談)

ankochiu wrote:
說到這

大家有建議的品牌和頻率嘛?


看你的預算了。

多的,就買日本的

少的,國產的也不錯用,只是重了點。


ankochiu wrote:
最近在看無線電
這邊很多人建議要買高頻或是超高頻的
不過俺是真的完全不懂這東西


簡單說

以無線電的(波長)特性來說,應用在高山地形,VHF是最好的選擇。

UHF,在山區比較沒用到。

所以,如果只買單頻的VHF就不錯用了。

平安、健康最重要
12兩烘乾老橘皮 wrote:
各位花在登山裝備有多少錢?
爬山的阿光 wrote:
約四十多萬...

這位大哥買的是那些裝備?攝影器材?
oggyoggy wrote:
這位大哥買的是什麼裝備


就只是在登山方面的裝備。
(消耗性的如瓦斯....不算在內)




攝影的器材.........還是不要算比較好
(絕對是登山器材費用的倍數以上計算)
平安、健康最重要
跟原住民爬山後的經驗是:

1.上山一定帶山刀
2.隨時注意自身周遭的景物,特別是「砍痕」

僅供參考
對於此次山難事件討論後的結論是什麼?真相又是什麼?類似事件會不會一再發生呢?


轉貼家屬文章

為搜救我兒博崴,從3月1日上午9:00趕到南投縣仁愛鄉之後就一直待在霧社或紅香部落,甚至前進到白姑大山登山步道,持續參與搜救計畫之討論,也實際看到整個搜救過程。這前後近2個月時間,除了焦慮、煎熬,也實際看到整個搜救過程實在讓人搥胸頓足,我們的山難搜救機制是急迫需要重整建立的!'

感謝媒體的報導及網友的熱烈討論,不論是正面或負面的討論,大家都是因為關心這件事,因此我很感謝大家!不過我除了感謝,更希望大家的熱情探討,能夠凝聚成力量,達成有效的結果;看看這股熱情,能否讓政府及社會大眾關注到叢山環繞的台灣,登山是非常健康有益的活動,但是目前的『豋山管理制度』是不建全不合理的;『山難搜救機制』是幾乎沒有的,是迫切需要好好建立起來的,而不是丟給『打火英雄』就可以解決的。

『國賠』兩個字對我們而言,重點不在『賠』,再多的賠償金,也換不回一個即將為社會有所作為與貢獻的年輕寶貴生命!我們的重點在『國』這個字上,我們的訴求是要我們的國家賠給我們一個『健全合理的豋山管理制度』,以及一個『快速有效的山難搜救機制』,讓類似我兒子的不幸事件不會再出現,終止悲痛!讓所有愛山者的家庭,都能安心、快樂!

我們也感謝所有搜救人員的辛苦。國軍及警消單位基層搜救人員是「努力」的;民間義務幫忙的搜救團體則是既「專業」又「努力」的;我們僱用的部落村民也是「盡心盡力」的。然而這麼多人這麼多天的努力,為何沒有一點成果,反而一位「山難搜救達人」2天不到時間就「找到了」!到底問題出在哪裡呢?要怎樣趕快把問題改正,這才是值得大家來關注,來討論的!

整個搜救任務是以消防單位為權責主導單位,國軍、警察及民間團體都是配合消防單位指示執行搜救任務,家屬雇用的部落村民本應該也納入消防指揮系統,以便發揮整體效能,但在這次事件中,似乎不是這樣,即便國軍也未能與消防系統有效整合,這不讓人覺得奇怪嗎?

尤其讓我們不能接受的是,搜救最初2天就已研判博崴在第一天進入山中就已走錯步道,由水管路右切往水源頭去了,最有可能的就是第2天回程又錯往斷崖或下切溪谷去找水了。事實上最後找到博崴的地點就在上述範圍內,而且消防也告訴我們:這範圍都搜過了,都下切到溪谷搜了,登山道右側第一條溪流都搜過了,斷崖也都下去找過了………..

是有人說謊還是搜救不夠詳盡深入?前面我們肯定基層搜救人員是「努力」的,那麼如果是說謊,那是什麼原因讓「努力」的人說謊?如果是搜救不夠詳盡深入,那又是什麼原因讓「努力」的人不夠詳盡深入?這是值得探討的!

找到博崴時,他是睡在睡袋裡的。據數十年經驗的葬儀社長老表示,依博崴遺體狀況來判斷,他在峽谷斷崖處等待救援必然有好幾天的。如果當時上述搜救區塊範圍搜尋得夠詳細,夠深入的話,博崴是可以活著回來的!天啊……..!!

值得探討的問題很多,諸如:

在『豋山管理制度』方面:
哪些山需幾人以上同行?需哪些裝備?
哪些山需嚮導?
………………………………………………..………………………………………………..

在『山難搜救機制』方面:
搜救總指揮官是誰?夠專業嗎?夠權威嗎?對失蹤山域熟悉嗎?
山難搜救人員集結行動是否快速?是否該有前進指揮所?
失蹤與墜崖勤務大不相同,受理勤務的開始是如何動員的?
如何第一時間就能取得並運用新科技的資源(例如通聯IP值、TA值)掌握失蹤者的活動範圍?
高山失蹤勤務幅員廣闊;肯定是耗時間、體力與能力的!
在遙遠的山區絕對不是先派幾個『打火英雄』先行查看就可以解決的!
警消基層有山難搜救專業能力嗎?裝備工具足夠嗎?
如何整合民間團體的力量,讓專業能完全發揮?
如何確認搜救區塊都已詳盡深入?
權責主導單位不應該是有權力、有努力、沒能力、沒效率!
政府應該要建立起有權力、有努力、有能力、有效率的權責主導單位!

………………………………………………..………………………………………………..

許許多多的問題需要一一討論

只是………

大家討論出來能有什麼樣的效果呢?
如果沒有政府單位站出來一起研究討論,再多的討論,結果也枉然!
因此我們需要集結愛山人士的熱情,連署成力量,讓政府聽到聲音,站出來檢討,『國賠』只是吶喊的聲音,最終的目的是要經由『國賠』的聲音,讓政府建立起一個『健全合理的豋山管理制度』,以及一個『快速有效的山難搜救機制』!!
如果這個目標能達成,就算只『賠』1塊錢,博崴的犧牲也是非常有價值的!!
如果真能獲得賠償,也將全數捐給民間救難團體!!

感謝所有關心這事件的朋友們!!



oggyoggy wrote:
對於此次山難事件討論...

希望大家的熱情探討,能夠凝聚成力量,達成有效的結果
希望大家的熱情探討,能夠凝聚成力量,達成有效的結果
希望大家的熱情探討,能夠凝聚成力量,達成有效的結果(恕刪)



===================================================

但後面的一些評價讓我覺得不太客觀..........


osamu wrote:
希望大家的熱情探討,能夠凝聚成力量,達成有效的結果
可能嗎?
oggyoggy wrote:
可能嗎?...(恕刪)

不一定能達到最滿意效果,

但可以提醒山友,自己對自己應當負的責任,

體制再怎麼健全都有人想要拿電視影集或電影來比擬....這個我就不多評價了
家屬覺得諸多制度有這問題,怎麼沒去檢討罪魁禍首的議員及委員們...
讓那議員出來做個秀又不見蛋,似乎就很不厚道...

所以家屬事後檢討的出發點似乎煞有其事,但只能冠冕堂皇的說制度、科技、組織、等等...的問題;
卻都未能指出具體細節,而且還各說各話,那這個就沒什麼好爭議或討論的了。

想喚起全民重視的方法,應該不是國賠,真的找議員去把作秀做成真的才可能會實現吧.。。。
osamu wrote:
不一定能達到最滿意效...(恕刪)

說說國賠好了,家屬基於希望政府應該要建立起有權力、有努力、有能力、有效率的權責主導單位,來杜絕後續類似的事故發生,對山友提供多一重保障與防範,我覺得這個訴求是好的.

但如果是想透過要求國賠,來達到上述訴求,我感覺,方法有錯.

舉個生活中的例子,也許不是太好的例子,今天我公司老闆欠我30萬薪水還沒給我,那我可否透過虧空公款的方式,從公司拿走30萬,當作是補償呢?就帳面上來看,這是算扯平,但在法理上來看,這又是不容.

因此,假使該位受難山友的家屬,想提出第一段的訴求,應該是要採取要求國賠以外的方法才是.

以上,是為不識字小民我的淺見.
oggyoggy wrote:
對於此次山難事件討論...(恕刪)


我個人是贊成國賠的
但是賠償的錢,要全數拿出來成立或是檢討山難的救災體系
這樣的國賠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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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山岳知識不足,發生山難
有其個人應負的責任(大到死亡,小到受傷)
而個人應支付所謂搜救所應支付的費用,亦屬合理
但是
在支付應付的費用,但國家提不出專業、合理的救災體系,就說不過去了

錢要付,但既然付錢,就要有對等的「專業的」服務~
國家之所以作為管理的機關
這點事是需要做的
(即使國家不提供,但也要有機制讓民間去做,而國家做把關及審核專業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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