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禮讓行人 車讓人之議題 憤怒!!!憤怒!!!!

miro13 wrote:
全紅燈(行人走)→橫...(恕刪)

這樣應該塞車情況更嚴重吧= =

如果碰到車多人少外加上班的主幹就..........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阿公鐵蛋 wrote:
台北市有些地方是有
例如忠孝東路與復興南路口..以及建國花市..等等
假日時都是人車分流.....

印象中信義區世貿二館一帶的路口好像也是如此是吧?
阿公鐵蛋 wrote:
但是呢....每次實施時一定要有警察在場指揮
不然.....行人可是會亂闖紅燈的喔
曾看過..義警一直用力吹嗶嗶....行人就是要闖紅燈

因為行人已經習慣人車時序同步的約制行為,除非全國都改,不然誰會習慣?
miro13 wrote:
全紅燈(行人走)→橫向車綠燈→直向車綠燈
三相號誌就解決了~
不知道管交通的頭殼都裝高賽是不是啊?

神戶齊 wrote:
這樣應該塞車情況更嚴重吧= =
如果碰到車多人少外加上班的主幹就.........

左、右轉車與行人卡在一起,還不是一樣塞住,能不與行人發生衝突只有直行車啊!

時序分開,對汽車對行人都好!!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行人號誌燈為綠,斑馬線上本來就是行人最大
條北北開你單剛好,沒開你單是他人好

設計不良可以從燈號秒數去改,打1999去建議
沒有什麼行人路權擴大到無限上綱的問題
這是交通號誌時間規畫不當的問題吧?!
至於行人的數量或速度.....
.......總不能路上都是車子而行人卻少少的
若是這樣,馬路變成停車場,開車的人更走不動了=.=
這是交通號誌設計不好+1...
坐上駕駛座的通常都會莫名奇妙的脾氣變暴躁~真奇怪..
豁達的人生..才是人生..
joe641011 wrote:
禮讓行人 是正確的,...(恕刪)

我也覺得禮讓行人是好事
不過首先交通規劃要先做好
什麼都沒做好就亂搞一通
只會把事情弄的更糟而已

最典型是這邊敦化南路跟忠孝東路的交叉口


這邊如果要右轉的話
真的是很大的問題
紅燈沒辦法右轉
綠燈又一堆行人要過
而且大家都走的很悠閒....
等到行人過完了
紅燈又亮了
我個人就有遇過幾次這樣的狀況
後來就盡量避免在台北市區開車了
開的一肚子火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大家好!我第一次在這裡留言...請多多指教!
其實不想人車爭道...
香港的馬路是兩段式的喔...左上右下...中間一定有安全島...
在行人綠燈的時候...行人可以很安全、安心地先過一半的馬路...然後停在安全島上(除非闖紅燈)...
再看紅綠燈的指示來橫越另一段馬路...這樣車輛就不會跟行人搶道(這個時候行人是紅燈...車輛是綠燈)
司機轉彎也會安心很多(因為行人紅燈)...轉彎車輛也不會因為禮讓行人而來不及轉紅燈前轉彎...車輛就不怕回堵...
而當行人橫過的時候也不用怕被車子撞(因為所有車輛都不准駛過)...
不過唯一就是行人過馬路的時間會比較長(因為分兩段過)...我覺得這真是一個很棒的方法...
大家看過後覺得怎麼樣呢???可以討論一下喔!!!

ocyoe wrote:
別來取暖了你就直接承...(恕刪)


你下次要開車騎車經過斑馬線時,我在上面跳恰恰,前前後後前前後後


你會不會怒@@?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wychen57 wrote:
但你少說了一點:行人...(恕刪)


只要是有斑馬線的地方,行人有絕對的路權,既使是行人違規。 在米國,沒有人敢挑戰這條。 因為不管怎樣,還是開車的輸,行人頂多是要付擔一些責任。

但是如果再沒有斑馬線的地方,嘿嘿,那就是行人的錯了。 就算是駕駛超速,頂多是負擔一點點責任

絕對不會像我們偉大的XX法官,總是會有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框框架在你身上。 君不見有人跑上高速公路被KO,結果是駕駛要賠錢或去蹲。 這個在米國,則是行人要賠償一切...


Ramius wrote:
"禮讓行人"?別鬧了...(恕刪)


同時亮,這點在米國是很正常的,並不是燈號設計錯誤。 行人本來在斑馬線上就有絕對的路權。 舉例來說,十字路口,分成東西向、南北向。 今天南北向綠燈,車子從南往北要右轉往東,如果照你的邏輯,分成兩種燈號。 會造成有行人在南北向通行,四面的車全部不能動(因為紅燈)。 這樣子開車的才會更e04吧。 再說了,南北向綠燈,不見得代表開車的就有絕對的右轉路權

如果車流量跟人潮量都很多的話,解決的方法大概就是只有天橋或地下道,取消斑馬線

再不然,就是做右轉的專用道,多一個安全島出來這樣可以大幅減少問題。 另外,行人的綠燈時間少於車輛的綠燈時間。

Miracles are things we make for ourselves. Here, and now
joe641011 wrote:
禮讓行人 是正確的,...(恕刪)


既然不想禮讓行人
你乾脆住在泰國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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