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lyfish2050 wrote:
你也認為"A女羞澀不...(恕刪)
大大鞭的好 ..
確實是小弟的認知不足
畢竟心智年齡才6歲
哪能做出什麼羞澀不語的反應呢
sillyfish2050 wrote:
A女能力不足, 不表示她不能自主,
撇開金錢的部份不論, 也只能將A女與這七位視為合意性交....(恕刪)
......A女可能因為智能障礙,對於性行為理解不足而
致使易被利誘或易被脅迫等情 ......足見 A女僅因智能障礙而容易受到利誘或脅迫,並
未達到不能或不知抗拒之程度。......
......A女演練都一百分,能做到所要
求等語(本院卷三第 257、260頁),益徵A女具備日常生
活應對之能力,亦了解男女之別,就性行為並非無辨別或
判斷之能力。......
......可見A女之心智狀態雖於表達力及
組織能力上較一般正常成年人為低落,然依其於本院之言
語,仍顯示其就男女間之親密行為有相當之羞恥感,亦得
認其經由長期之學校教育,已有男女之防之觀念,故依其
身心礙障之客觀狀態,對於異性之性交行為,應未達不能
或不知抗拒之程度。......



Shuuta wrote:
明知道A女因為智能不足而容易受到利誘或者脅迫,但是卻還是作出『結果花蓮地方法院日前竟以被害少女雖經醫院鑑定屬中度智能障礙,但未達乘機性交罪規範「不能或不知抗拒」程度,將7人全判無罪。』這種判決...
也難怪一般人會認定:『只要我誘之以利,使之同意就不算乘機性交了』.....(恕刪)
Shuuta wrote:
再者,撇開金錢不論這話根本就是不知所謂,難道A女不是因為金錢利誘而 "同意" ,最後事情才爆發出來的嗎?
正常人可以區辨性自主權益 VS. 金錢的落差,要說接受金錢而與之性交是合意性交當然無話可說;可智能不足者懂得區辨嗎?因為其智識條件而誘之以利而與之性交,要說不是乘機還真不知道要怎麼解釋...
Shuuta wrote:
只能說專業人士的思考邏輯果然跟一般普羅大眾不一樣;在他們的想法中搞不好智能不足者、未成年者通通都可以比照智識正常的成年人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