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三本漫畫上銬,會不會有點超過阿!!!!!


amethyst_love wrote:
我比較好奇 怎麼記...(恕刪)


我也很好奇說
不愧是01的風格,這種時候果然不乏人出來伸張正義

做為成人就是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警察也只是依法行事而已,當事人當做這是個教訓,下次不要再犯就是,但是這個問題大家不妨想想,當這個社會發生需要伸張正義,該有人見義勇為的時候,想必需要幫助的人,也會希望警察能夠跟辦這件案子一樣積極,眾人也跟在網路上一樣能夠堅持正義吧?倘若如此,想必這個社會會比現在更為公義跟公平

amethyst_love wrote:
我比較好奇 怎麼記者這麼厲害 這麼一個小的案子也可以拍到照片

是誰通風報信的呢?



有些平面媒體的記者,就整天待在警察局派出所之類的等案件

這樣才抓的到第一手消息啊

砍美眉,救小白,快找腋魔俠Online~

Pedro35059 wrote:
不愧是01的風格,這...(恕刪)

你再說天方夜譚嗎
真得有大事的時候 關俺屁事阿

Snow wrote:
有些平面媒體的記者,...(恕刪)

你真內行
chang578 wrote:
你真內行


您真專業!

當收到警察局信函
上面有個"抗傳即拘"
應當都知道應謹慎處理!
沒有萬能的資費,只有懶惰的使用者!網路問題?盡量解決就好啦!
呆丸a鄉民已經搞不清楚是非對錯
jun_lattice wrote:
去蘋果看看,店家有回應了...

Re: 女忘還3本漫畫 竟遭上銬帶警局


Re: 女忘還3本漫畫 竟遭上銬帶警局

各位安,敝人是漫畫店老闆,也是報導中提告的受害人,我不知道蘋果日報的記者會不會來看留言,但我本人想在此說明,這篇報導完全沒有查證就亂寫,許多與事實不符:
本店並不在內湖,對方借的是小說不是漫畫,還有本店在提告前打了相當多通電話,也通知其家人很多次,對方是惡意不還,並非忘記。
我們有留言給她,跟她說我們要準備提告,請她趕快來處理,不要年紀輕輕上法庭留案底,但對方置之不理,我們也請其家人來處理,但她家人說她成年人,在外殺人也跟他們沒關係,不願處理,我們只有提告。
期間開庭3次,對方都不到,審判長才派警察前往拘提到案,大家在為當事人被銬手銬表達意見的時候,是否有想過被害人的痛苦?
我們這些辛苦經營漫畫店的,利潤微薄,遇到惡意不還的客人能如何?
許多不願打官司的店家只有自認倒楣,像我為了尋求一點公道,背後得付出多少時間精神?
現在想到還要出庭我就很痛苦,這種傷害不是幾本書的損失而已! 但我們不告生意怎麼做?
法律給小老百姓的保障太少了,一個案子要大費周章才能討個公道,這樣只是讓更多受害人不願去告,讓作惡不守法的人逍遙自在罷了。
最後希望記者可以更客觀中正並根據事實報導,謝謝!


給店家五個讚
讚讚讚讚讚

規定不執行的話
大家只會把規定當放屁
那我們這些守法的人為何要辛苦自己遵守規定來肥了那些不守法的?

今天是三本書
明天去租車、租船,也來這樣搞一搞
大家看需不需要上手銬…
這件事情該檢討的是媒體 不是警察

因為民事案件被通緝上銬了 就可以這樣把正面照上報嗎?

尊重一下人權 眼睛打個馬賽克不好嗎?

這種微罪 檢察官都可能不會起訴了

個人隱私與人權大過一般大眾知的權益

不是什麼都可以新聞至上 置個人隱私跟尊嚴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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