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昨天台中某藥妝店被趁水打劫的新聞

Johnpeace wrote:
原來出車禍散落的貨品...(恕刪)

滿嘴的仁義道德~殊不知你是不是天橋底下說書的...
閣下的教育程度...
我自己是念法律的,就這狀況看來,律師費搞不好會比那些貨物來的貴........
要加入FIT車主專屬的LINE群,請PM我
唉~~

連阿呆都知道我在給台階了
偏偏不下去

是嫌猴戲耍不夠久
還是非要等到沒台階了,自己挖個狗洞鑽下去才高興

mamayu~~萌ぇ! 裝天、耍冷、搞笑、白濫的楓城痞子~ 我的無名www.wretch.cc/blog/misaohsu
楓城痞子 wrote:
唉~~連阿呆都知道我...(恕刪)



這個有笑點
各位阿呆呀...
這種情形常發生在非洲較貧窮的地區

如果台灣也變成這樣......


對上面幾位精湛的演出讓我想起了博物館驚魂記

猴子打男主角 男主角想打回去

旁邊的人問:誰比較高等?
YES!~
真是鬼扯
凡事都要到法院才能認定
那路上亂開槍的也都沒罪了
反正終究要法官認定嘛

你以為你是誰?法官嗎?
Johnpeace wrote:
嗯 你也別撐了正常...
那...怎樣才能認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
(恕刪)

就告訴你別嘴砲了還硬撐?
照你的硬凹說法這條侵占罪還不乾脆廢了?
套你一句嘴砲:請問你是法官還是律師?

Johnpeace wrote:
原來出車禍散落的貨品...
那東西不撿,你們認爲事後店家又會自己去撿嗎?根本沒有人去想這個問題
爲什麽?因爲那不關你們的事情,那是清潔隊的工作..(恕刪)

針對這標題"台中某藥妝店被趁水打劫的新聞",
我不知道你眼睛到底在看哪裡?
哪裡提到商家不處理?呈現的只有民眾撿拾商品。
商家有說漂流出來的不要?流到馬路上的他不處理?

大家就只針對"民眾撿拾商品"行為提出侵占罪條例,
所以說你提的案例都是歪理,懂嗎?
你到底憑什麼認定漂流物品不被處理所以民眾可以恣意撿拾?
還是說你是店家?你是律師?你是法官?你熟讀律法?
所以說你嘴砲嘛~
還不承認哩!!
hank1001 wrote:
猴子打男主角 男主角想打回去
旁邊的人問:誰比較高等?

你的話讓我想起了一句名言
『別跟豬打架』
只是說不定待會豬會追著我跑╮(′~‵〞)╭


出來當公親,卻變成事主
mamayu~~萌ぇ! 裝天、耍冷、搞笑、白濫的楓城痞子~ 我的無名www.wretch.cc/blog/misaohsu
看完只覺得....
打砲有理 反駁無罪 打砲萬歲





砲王永遠不會覺得自己是砲王的阿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