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了解你的明白 wrote:樓主的同事當大頭兵退伍,好像不行申請再入營。...(恕刪) 報告樓主那個當大頭兵退伍的同事一個天大的好消息。http://www7.www.gov.tw/EBOOKS/TWANNUAL/show_book.php?path=8_005_020人力司指出,志願役士兵至少服役3年以上,最大服役年限為10年。招募對象包括未役社會青年、在營服役士兵、後備役再入營等。 在薪資待遇方面,志願士兵依階級自二等兵2萬7,105元起跳,未來依政府調薪幅度同步調整。基本薪給未包含其他勤務性、地域性等加給。以海軍勤務加給為例,一號海勤加給(潛艦)可達1萬2,000元,最少的有4號(港勤艇)加給的2,000元。 志願役士兵服役滿3年以上,可領取退伍金13萬餘元以上。如轉服士官,服現役滿20年以上退伍,可選擇按月領取終身退休俸。===============================相信國家一定很歡迎樓主那個有當過大頭兵經驗的同事,再回到部隊裏,包吃、包住、二兵薪水就快三萬,升上兵薪水就破三萬。
又一個說話缺思考的人你若不想當兵就將手打斷呀不然你可以安穩的睡覺嗎是男人就去當兵一堆人想盡辦法去逃避兵役到時募兵制推行後有$$去養那些人嗎??現在只要有水災、地震天災人禍時只要國軍一出動那個地方不馬上清除乾淨有本領隨時都可以找到工作只有那些沒什麼本領的人才會怪東怪西ps:對了忘了說才當一年的兵就叫半天,那之前當二年以上的人呢!該死嗎??好笑的邏輯~~ps2:又是一個又用假ID發文"沒種"的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