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就出社會半工半讀
在公司也表現不錯,也有很穩定的收入,快4萬(正職)
大學畢業後,被國家征召去當大頭兵
公司並沒有留職停薪(關於這點公司有違法嗎?)
剛好這個10月解脫了恢復死老百姓
碰到金融風暴,一直找不到工作

原本的公司也是在精簡不打算徵才
導致當完兵....失業了

這可以申請國賠嗎

個人是覺得現在當兵很浪費時間....
募兵制要趕快才行
引用73樓大大說的
兵役法
第 44 條
國民為國服兵役時,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營服役期間,學生保留學籍,職工保留底缺年資,原無學籍與職業
者,退伍、歸休、復員或解除召集後,有優先就學就業之權利。
二、在營服役期間,其家屬不能維持生活時,應由政府負責扶助之。
三、因服戰時勤務或執行公務受傷殘廢者,政府應負教養之責,或依其志
願資送回鄉。
四、戰死或因公殞命者之子女,其家庭無力教養時,政府應負責教養至其
成年為止。
五、戰死或因公殞命者,政府應負安葬之責,並建祠立碑,定時祭祀,列
敘方志,以資表彰。
六、其他勳賞、撫卹、優待等法令規定應享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