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b wrote:再退一步說,隨機與蓄意殺人都是不行的,法治殺人是可以的,這是現狀.如果要推翻這個現狀,我們聽到的說法應該至少是要三者皆不可以,而非最後一個從可以變成不可以,而前兩者從不可以變成可以. 你一直在強調廢死以後,殺人犯的行為都變成"可以"但是廢死方的論點不是從頭到尾,三個都"不行"嗎?你要擅自解釋他人說法另當別論
yinhell wrote:根據主題支持廢死的網...(恕刪) 我也沒有動搖耶,字多字少講的都是那些老調,沒有讓人可以耳目一新的感動說法。再有為了廢死硬是要強姦宗教的說法我就直接跳過無視了,宗教是人心的最後一道救贖,在法律沒辦法給上公道時,可憐的人靠得就只能是尋求宗教的慰藉,宗教還跟廢死扯一起,宗教狂熱能說服異教徒更接受廢死還是更排斥廢死?拜託不要再腦補自圓其說強姦它,不管是任何宗教。
tcn1john wrote:你一直在強調廢死以後...(恕刪) 卡樓了,多寫一篇.如果廢死方有辦法讓"蓄意殺人","隨機殺人"的犯罪案件不再發生,進而要求法治殺人也不行.這樣子廢死方的確就是三者都不行.但現在擺在眼前的是,廢死方無力阻止這樣的狀況發生,而且殺人者還享有廢死方於人權方面的支持與協助,甚至試圖協助脫罪(參考日本光市案件),對於死刑的存在卻是極力反對.這不是蓄意或隨機殺人可以,法治殺人不行,這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