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更新 結案 7-11 買家惡意不取貨付款 只有告他一條路


rockyskywalker wrote: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028/800757.htm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028/800836.htm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028/801033.htm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028/801040.htm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028/801007.htm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1028/801008.htm
這個賣家也一樣,聲名狼藉啊!


第一次知道這號人物

連結第一個就很好笑

機長要實品照

賣家要給露鳥照

我看賣家是喜歡機長
誣告超難成立的

真的,不要以為對方亂告一通就可以反告誣告了

那些被訟棍告的人沒想過反告誣告嗎?查一查成立要件就知道有多難了

livinlavidaloca wrote:
當樓主把這件事推上刑事案件後,您本身也會曝露在刑事風險上。如果檢察官或法官不認同您的觀點,對方就可以以誣告罪對付您。
刑法第169條「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當然,誣告罪有其成立要件,對方也不一定告的成,您只是幫對方開了個門而已。...(恕刪)


誣告是明知對方沒有犯罪事實,要捏造事實陷人於罪吧....

又不是告輸就是誣告...

小楊5311 wrote:
從事發到現在,3個月內完全沒有不取貨付款狀況,因為我把這篇連結放在我的網頁了!這就是人性.


一整個藍照面
markyan66 wrote:
第一次知道這號人物連...(恕刪)

我也懷疑他的性向啊。。。。。
這樣就對了

小錢歸小錢....奇摩子....就是不一樣

大推
最近遇到一樣的問題
問題已經處理完 以下純討論

不過我是買家
家裡小朋友(14歲)買商品
但是忘記取貨
收到賣家傳送不付款即控告的訊息
小朋友拖了好幾天才讓我知道這事情
哭的一塌糊塗的

當下第一反應是
現在是怎樣把我家小孩嚇成這樣
先告對方恐嚇取財嗎
再要求個精神賠償
電腦裡的存證信函範本都還在
小額訴訟的範本也都還在
該去找哪個認識的先備個案
........

當然最後還是冷靜下來
為了安撫小孩
把錢付一付了事

為了60元搞一整套的
花幾千塊加上幾天去控告
根本不值得

只是討論看看遇到這樣
直接控告賣家恐嚇成立嗎??
龍次 wrote:
最近遇到一樣的問題
問題已經處理完 以下純討論

不過我是買家
家裡小朋友(14歲)買商品
但是忘記取貨
收到賣家傳送不付款即控告的訊息
小朋友拖了好幾天才讓我知道這事情
哭的一塌糊塗的

當下第一反應是
現在是怎樣把我家小孩嚇成這樣
先告對方恐嚇取財嗎
再要求個精神賠償
電腦裡的存證信函範本都還在
小額訴訟的範本也都還在
該去找哪個認識的先備個案
........

當然最後還是冷靜下來
為了安撫小孩
把錢付一付了事

為了60元搞一整套的
花幾千塊加上幾天去控告
根本不值得

只是討論看看遇到這樣
直接控告賣家恐嚇成立嗎??...(恕不刪)


您這檢舉一定失敗的
好像賣家都一定知道下單的人、開帳號的人是14歲孩子一樣
而且,您讓14歲孩子可以用您的帳號去購買,您作一個家長應該也同意他該負責吧?
再說,賣家有知道他是14歲孩子?您這是哪門子的邏輯,您想告他恐嚇所以相信賣家知道他14歲?
且說,當您知道您已經14歲的孩子不取貨這種違反彼此約定的事情時,您沒有告訴他這樣不對,只有想要反對賣家嗎?
又說,結果最後您付款那60運費還這麼不甘心,到底這賣家到尾沒賺錢還包裝商品帶去寄貨,他哪裡哪裡做錯了?我是真沒看懂。

最後,14歲也國中了,約定要買,人家付了運費您孩子不取件造成賣家損失運費,就是違背了彼此約定。
大家下單不取件,事後都來說『我那是14歲孩子下的單,所以賣家你們這樣都有罪』這是你假想的美麗新台灣?

別用『忘記』取貨來當原因,真的忘記若知道是自己不對,直接就去想辦法道歉或者賠償運費彌補了,您不但給了忘記這種原因當作正當理由,還要上到法律處理阿?是假裝法律層次有忘記這種好理由?
一個付款取件過程,至少會收到2次系統簡訊通知,賣家又多次通知,這都不知道多少通知了,您的忘記是講每天忘一次嗎?
忘了這麼多次你假裝不是自己的疏忽就算了,還能找到主張打算去提告喔?

一般網路平台都有使用政策,剛剛我去隨便讀一下 Yahoo奇摩拍賣使用規範 ,才讀幾條就已經看到您孩子違背2條政策了,
要告誰?
這要告誰?
這是要告誰?


然後我想了想,覺得您還是帶孩子一起去告他好了,然後您輸贏都會給孩子看到過程,讓他知道原來誰是錯的,給他一個人生教育,多好阿!

(偷偷問一下,不知道您孩子知道您在01的ID嗎?)


或者,這事情從頭到尾您14歲孩子根本就沒參與,是您個人去消費然後沒取貨所編的故事?
那我就同情14歲的無辜孩子了。
我真的很同情他喔!





tian wrote:
您這檢舉一定失敗的...(恕刪)




我是買家 , 我認同你的說法 .

現在奧客文化一直在台灣蔓延,道德觀念越來越薄弱.

教育下一代道德觀念要正確,錯誤教育影響太深遠.

設身處地角色互換,虧本的生意(運費 時間 人力耗損) 你能做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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