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魚惡魔果實 wrote:有些較有規模的公司..通常收到這法院函會轉給該名員工的主管然後會叫該員工去把這些事情處理好..公司是不可能會發生有員工被強制執行扣薪的所以不去把債務處理掉..那麼公司通常就會叫你走路 沒錯,前公司整個企業體就是這樣如果他收到法院的通知的話,會請你去處理,如果你不弄,會直接要你走路我覺得這樣的做法沒錯因為一個會不理會法律跟道德的人,留在公司難保哪天他會做出有問題的事情譬如收賄或是捲款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