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的不夠清楚有人誤會了
我是公司會計,因為收到執行命令老問闆不想理它
老闆認為是私人欠款,公司沒必要成為討債公司,不然訓練好的員工因為這件事而離職是本公司的損失
而且本公司因不景氣員工人數才3位,如果又因這事件員工離職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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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本公司收到扣薪執行命令
債權人為:民營銀行(卡債)
倩務人為:公司員工
公司是否一定要執行扣薪
民營銀行為民營,本公司也是自營
為什麼要幫它們討債
不扣薪的話是否觸法
如果是國債還~~
自己的債要別人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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