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髒話罵人無罪~ (公然侮辱面來看)


tcn1john wrote:
各位好
小弟第一次在這裡發文
會選擇這個分區是有些法律相關的問題都PO在這...

進入正題

小弟雖然不是法律相關從業,也少有實際經驗
但是時常看到新聞上,一些尋常吵架也使用刑法中的公然侮辱罪而被判刑
當下覺得,法律資源運用在此不是很恰當

個人認為,對於人格的損害很難用客觀的方法判定
應該放到民法之中,或是將髒話類的用語
視為個人意見的表達
因此和汽車版的一位網友有些討論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795895&p=7

請問各位
對於以下問題有何想法呢?

1.公然侮辱是否該除罪化
2.髒話是否在言論自由範圍

先謝謝各位了...(恕刪)


還真的改標題了... 台灣還不夠自由嗎?

把這個力氣拿去支持酒駕重罰不知道該有多好

tcn1john wrote:
幫我推一下不要沉啦也...(恕刪)




tcn1john wrote:
幫我推一下不要沉啦也...(恕刪)


你把標題改聳動一點就不會沉,

還有你太畫蛇添足了,

你標題要簡潔有力,就改成:


<我認為髒話辱罵別人是無罪的>!


不然閒聊與趣味超容易沉樓的!

我一定都在哈哈!



只是覺得,常常在網路上討論 這也是和生活相關的議題


酒駕也是,誰不用走斑馬線的?
是對所有行人、機車、汽車、垃圾車
所有用路人的危害

喝酒就睡路邊睡別人家
要開車就騎腳踏車或開捷運(?)

真的受不了皮在癢 其他路人乾我啥事我就愛喝酒你管我
請開路中間時速20
撞到人現在修法了 要負超高刑責跑不掉


你今天改標題的額度用完了
請等明天

千年之夢 wrote:
還真的改標題了......(恕刪)


哈哈 那人滿可愛的

酒駕重罰已經在催生了

樓主這條看能否帶起風潮哈哈!





tcn1john wrote:
只是覺得,常常在網路...(恕刪)


現在大家精神正好,

明天又颱風假,

不趕快改就沉樓咯!
同意應該無罪,

拿很多國家當例子, 如: 公然散佈前任的性愛光碟 -- 不犯法!!

很多問題都是國家自己以為"風俗民情"問題, 不願意放寬進步

國人很多也是小兒科才會有這問題....
moslet wrote:
同意應該無罪, 拿很...(恕刪)


散佈別人性愛光牒不犯法?


這很勁爆!


屌爆了!

tcn1john wrote:
各位好小弟第一次在這...(恕刪)


不用啊 幹嘛要除罪化

有些人涵養很差

討論東西完全不理性

被告應該是很剛好~

失去快樂 wrote:
不用啊 幹嘛要除罪化...(恕刪)


推一個

沒道德沒涵養 當然用法律遏止


法律是為了保護好人!

moslet wrote:
同意應該無罪,

...(恕刪)


看到支持的言論,也推一下
您舉的例子牽涉層面較廣,不好下手

不過關於風俗民情,我認同該從主流文化來看待
不一定是法律的標準
同樣的也不該由此限制法律


失去快樂 wrote:
不用啊 幹嘛要除罪化...(恕刪)


不理性又懂法律的人 (小弟這裡沒有指任何參加討論的人~因為我發現很容易誤會)
其實是不會受罰的
最後還是要靠01的管理員
小弟前面也有一些想法,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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