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1john wrote:
各位好
小弟第一次在這裡發文
會選擇這個分區是有些法律相關的問題都PO在這...
進入正題
小弟雖然不是法律相關從業,也少有實際經驗
但是時常看到新聞上,一些尋常吵架也使用刑法中的公然侮辱罪而被判刑
當下覺得,法律資源運用在此不是很恰當
個人認為,對於人格的損害很難用客觀的方法判定
應該放到民法之中,或是將髒話類的用語
視為個人意見的表達
因此和汽車版的一位網友有些討論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795895&p=7
請問各位
對於以下問題有何想法呢?
1.公然侮辱是否該除罪化
2.髒話是否在言論自由範圍
先謝謝各位了...(恕刪)
還真的改標題了...

把這個力氣拿去支持酒駕重罰不知道該有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