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er Passcode wrote:
12/12 /2021(恕刪)
12/12 /2021 update
經該網友私訊溝通,我已同意撤除法律程序
至少我的認為,算是一個在不完美中的完美結束
兩造雙方都知道,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
若有任何網友再度抹我!攻擊我!我只希望,你的時間比我多!我可以跑法院跑你難過
再次感謝各位網友的大力幫忙
Enter Passcode wrote:
DPP都騙到這種料好DPP都騙到這種料
好險他沒有拉低我的水平
(恕刪)
warrenwang111 wrote:
這種發文一看就知道完全沒有任何法律常識...
去警察局立案後大概半年就會開檢察庭..檢察官會根據事實來判定是否起訴...
如果起訴是否願意和解?不願意和解上法庭給法官判...
根本啥都不用跑.連律師都不用請.
一般到檢察官大概就結案了..要嘛和解要嗎開庭...
別寫啥2年.3年法院跑不完..你開過庭沒??憑空想像..嚇唬誰呢?
急啥..又不是告你..還是跟你有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