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我只想說這16個字......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本來覺得這社會有溫情!
卻在雪中搶炭!

既然要做好事,
就不要奢求回報!

6000元也是一筆錢!
但是對於一般小家庭來說是一筆大錢!

這一位女學生好像是某動物保護團體的成員!
對動物有愛心!
對於人卻要計較成這樣!

慢慢來吧!
這一件事情會發燒一陣子!

最愛潛水看文
又2個人轉貼這則新聞

我看等等上班~上課時間

也是一堆人FB轉貼


看來~離人肉搜索不遠了


新聞密切注意~沒多久就會報導

女大學生受不了~各界與論壓力

願意歸還6000給婦人了

只是跟一開始不拿的意義與社會觀感

兩者相差太多了

Huang37 wrote:
書讀到哪裡去了? 我對這一條覺得很奇怪-「《民法》第805條規定,拾得人要在6個月內請求報酬十分之三」。(恕刪)


這是法律!
但是人情呢?

遺失錢的是一個單親媽媽!

每一個人撿到錢做法不同!

這已經筆戰好多了!

大家都對!

但是同理心?

人情冷暖阿!
這麼缺錢的話

不如鄉民們號召一下湊個6000塊給他吧...
剛剛又閱讀了一遍

大學生竟然比我多一歳...............


奇怪~它不是跟我在同教育制度下~受教育的嗎?

怎觀念差這麼多
上次不是有有個學姊學妹的
後來學姊約定說不可以說出她是誰
才歸還全額
這社會有同理心的人真的越來越少了
沒辦法,公民與道德從小就是被犧牲的課程(雖然不見得有用啦)

大羅神仙 wrote:
絕對推人肉搜索把這沒同情心的人抓出來!!

馬上請各家電視台發布人肉搜索的消息!!


對方沒有 Blog FB 等等
有辦法人肉搜索嗎
希望哪天她的救命錢被我檢到
我也來個依法要求3成

這年頭
書唸的高都沒用了
虧她還唸法律系
現在法律系是教"法理情"的順序嗎???

比小學生還差
善良小學生撿5萬6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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