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擱鬧啊>校長主張:「讓孩子回家吃午餐」避嫌(新北市爆發營養午餐弊案)


walakaho wrote:
]不最低標,是最有利...(恕刪)


你指哪方面?

採購成本推估?

標案成本推估是用來推算廠商的核心成本

不論哪種標案都可以用來詢價

作為標案推估的合理性

贛!我會不會太認真

輕鬆點大家欣賞我的頭像好了
您要講的應該是物極必反吧
Shuuta wrote:
再次驗證了高官當久了有相當程度的機率會變笨~
ANN董 wrote:
...最低底價標最不容易違法,但是,一定是品質低落的保證!...(恕刪)


~


岔開個話題...

就個人所接觸到的,最低底價標編的單價根本就是給鬼做的~

因為承辦的人不一定懂,所以價格自然就成為了最簡單的判斷標準~

遇過某業主承辦跟我碎念:『為什麼你們編的那個東西要價八千多塊,人家我們自己叫人來做只要一半的價格就可以了?』~

廢話!有牌的跟雜牌的有價差本來就是很正常的~


這樣講也許有點偏見,不過最低價標真的是品質低落的最佳保證;至於最有利標?拜託,『公務人員的考試很難考的耶』-- 迄今我還沒有見過真正有擔當的公務人員敢跳出來扛最有利標的啦~
Shuuta wrote:
~岔開個話題...就...(恕刪)

耶!..不是這樣
財務~工程~勞務~混和型標,要說明有點複雜
"最有利標"或說"取最有利標精神"這些都很常見
像藝術設計這些就很難講
那個該死的夢想家就是這樣被乎巄
我相信那個案子絕對會過關
但是審計室的檢討報告會寫不完


為什麼你們編的那個東西要價八千多塊

這就是標準資格標案或單價被綁架,10之8~9大概是其他廠商寫的
孩子回家吃午餐?回家吃自己?
若家長是雙薪家庭,孩子回家吃什麼?吃泡麵?
這是什麼爛校長阿,可以公佈出來哪個學校嗎?
若依照這個邏輯,
如果公共工程有弊案,是不是以後工程都不要做了?
以後學生教不好,也可主張「讓學生回家自己學」?
明明就是自己品德有問題,還怪歷史共業?
既然是歷史共業,表示之前好幾代的校長都有囉?好幾所學校的校長也都有拿錢囉?
根本是校長共貪吧!教育人操守還這麼爛,應該都抓去關!

聽說有些校長還會喝酒應酬,不知原來教育界也搞這一套?
公司可以報帳,學校不知誰要買單?廠商?靠額外的收入?

政府應該擴大偵察!抓出所有涉案的人!

好好照顧下一代的成長環境吧

kenny6304 wrote:
這個校長應該回去吃自己就不會有他煩惱的問題了


這個想法不錯!
孩子主張:「讓校長回家吃自己」避嫌!

不過校長好像也沒在做午餐的業務工作,
午餐業務都是底下的行政老師在做的吧...
招標---總務
午餐訂購繳費---總務、訓導、午餐秘書
督導學生用餐---導師
校長---偶而開個午餐相關會議

校長工作這麼少,頂多加上拿回扣,
是在喊什麼累?嫌錢太重嗎?

mitchelskuo wrote:
不過要開放家長可以選擇,吃營養午餐或自己帶便當、送便當,
帶便當的可以集中一起吃,可以享受交換飯菜的樂趣,
家長送便當的在一起吃,可以避免和吃營養午餐的有比較心,
不過這是理想啊!因為場地等各因素太麻煩了!

...(恕刪)


今天如果是全校的學生強制加入營養午餐,這時候人數多,費用多,自然可以弄出像樣一點的飯菜。
但是,如果一班20人,10個人自己帶便當,10個人吃學校的午餐,這時候,人數不夠,數量不夠,收的錢也不夠,午餐怎麼煮?怎麼辦?

呆灣的中小學,是大型學校數量多,還是鄉下小型學校多?只看市區的大學校,好像午餐很好辦,怎麼不看看數量更多的鄉下小學校,午餐怎麼辦?廚工怎麼請?還要提撥退休金、勞健保等等。午餐又是收多少錢?要吃多好的菜色?

中央廚房?如果一個學校全校只有60個學生,還一半自己帶便當,這飯菜怎麼煮?午餐怎麼辦?請諸位「專家學者」來指教一下吧?

在那遙遠的年代,從沒聽說過營養午餐這回事。記得是中部某學校某校長搞出來的,後來蔚為流行,教育部才讓全呆灣的小學都辦營養午餐。那時代中午都是回家吃飯的人,應該也會有人說學校營養午餐不好的。當然現代社會,沒辦法,父母二人都要外出工作才養得起小孩,小孩的午餐,在學校吃,也是不得已的選擇。各有優缺點。但是光從某些人的言論,沒錯,挺學校的就說學校不要辦午餐大家最高興;挺家長的就說學校不辦午餐真該死......

要是那年代,沒有那個始作俑者的話,今天全呆灣的學生,午餐還是自便的狀態吧!
說真的,如果孩子中餐吃外面,全國可增加10萬個工作機會
我是人,我反咳!

海斯勒 wrote:
你講這話其實不對不是...(恕刪)


我國小的時候..

導師是負責學校"訂便當"這一塊的..

他每天都有免費的便當吃..這算不算..回扣..

GDC1 wrote:
今天如果是全校的學生...(恕刪)

的確像大大所言
剛好有同事前幾年從學校營養師退休
據他所說
高雄市學校營養午餐每餐是35元左右(不超過40元)
35元包括--廚工薪資(好像含勞退)+水電+食材+雜支等等
放在食材上的大概28元
而且高雄市規定一餐要有--主食+三菜一湯+水果或飲料(鮮奶或果汁或優酪乳.豆漿等等)
28元在外面可以買到什麼??泡麵+茶葉蛋吧

而且小學校在這方面更是捉襟見肘
因為每次廚房只要一開工
煮飯主菜的機器運轉需要有[最低]的電力
[假如]最低是500度電
小學校要煮200人至少要500度電
但大學校主1000人也是500度電的然後可能再加上一些電力
但1000人在水電方面的收費比200人就多了5倍了..
但全省有多少這樣的大型學校???
所以小學校在水電方面就比大學校還要來得吃緊

另外現在高雄市為了節省人事成本
營養師廚工幾乎是遇缺不補

我親戚退休後
他們學校的廚房就被裁撤了
正是廚工播調其他學校

然後由鄰近學校的廚房煮二個學校的分量
也就是由A校煮A.B二校的午餐
但就必須由A校送到B校去
這中間就有運送的問題了

高雄市還好有營養師
台北市應該也有
台灣的其他縣市很多都是老師兼任
兼任午餐幹事的老師還要上課
不是網友講的一週只有四節課
而且老師在學校養成教育根本沒有這一項
很多老師也是不得不兼任

網友講的好像學校的所有人都油水吃飽飽
可知午餐事務是老師都不想淌的一場渾水

哪天不小心集體拉肚子
負責的老師可就不知道怎麼應付了

大家都要用最少的經費..吃到最好的食物
又要有營養
哀..希望政府在教育這塊能都充實
老師也不是萬能
該給營養師就給營養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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