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得霍格 wrote:生煎包篇 事情一開始,是藍氏姐妹想把生煎包給趕走,之後再換趕走咖哩雞。計劃把攤位高價租給別人。光是生煎包的攤位十四點七平方公尺(約四平)分成兩攤,可以各租給人30000~35000 一攤。所以只要回收成功了,原本25000的租金可以一下暴漲成60000~70000。生煎包不走,辛苦打拼了那麼多年,有點小名氣了,要這樣白白被趕走怎也心有不甘。所以就開始賴皮,不管怎樣就是不搬走。 其他問題我不討論看到最後幾句生煎包白白被趕走,怎也心有不甘??不租你還不行喔見鬼了咧現在是房客比較屌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