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vieko wrote:
我只覺得你水準 真的很差
你開始人身攻擊摟
要注意你的態度
movieko wrote:
文章雷同 20字一字不差
全文只有20字?

一早醒來,發現自己XXXXXXXXXX
依照你的定理,有9字(含標點符號抄襲)
所以,該位學生是改寫不算抄襲?
該位學生宣稱沒看過該小說,你覺得呢?
如果抄襲只是複製貼上,那被抓的還真都是活該了,
這樣看來,很多大學生的報告跟論文水準都是很不錯的,都不是抄來的,
而是網路資料 "參考節錄" 下的 "原創" ?
說抄襲,是很沉重,但是態度才是重點
宣稱沒有看過,但是可以寫出很雷同的東西,的確每個人心中的尺不同,
但是我不至於扁損你的人格,所以請注意一下你的態度好嗎?
movieko wrote:
如果聽了同樣的故事, 用自己的話 寫出同樣的意思,
難道叫抄襲? 真是笑死人了
以後不能寫3隻小豬的故事, 不能寫白雪公主故事
通通叫抄襲. 真是超級大笑話
沒有人會抄襲三隻小豬或是白雪公主,除非有人會宣稱他自己是原創
聽了同樣故事,寫出來的東西,能說是原創嗎?
這種比賽是投稿的創作,不是寫論文,所以不會要求的很嚴苛,還要有引用說明及參考書目,
但是,過度的雷同,就不叫原創了
那位同學的態度是關鍵
吳淡如的事件,是她個人直接完全一樣複製,
所以就算是到了法庭上,她也是輸定了,就算她是真的聽到一模一樣的,所以寫出一模一樣的,
若真的那麼倒楣,她也只能認了,畢竟,法庭上一樣是鐵証
今天的問題是學生及其親屬說是原創,
好玩的是評審說有看過,不覺得是抄襲,還加上一句 覺得學生寫的比較好
我也沒看過九把刀的東西,只知道他是個小有名氣的網路創作者,
單從蘋果的節錄裡,文意及結構就頗為雷同,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文學創作這樣的雷同,就算不是抄襲,也絕非 "事先沒看過,是原創",
這樣的問題,就像
吳淡如的事件,就算她是真的聽到一模一樣的,所以寫出一模一樣的,
若真的那麼倒楣,她也只能認了,畢竟,法庭上一樣是鐵証
如果你對抄襲的定義,是要字句完全相同,我也舉出來過了,多數的字都是相同的,
吳淡如的整篇書,不同之處也很多,引出來的一小段,難道不能說是巧合?
之所以說不過去,是就算有些字句不同,但整體結構概念相近,過度雷同
如果你還是有你的看法,我尊重,但是請修正你的態度,保持網路禮儀,謝謝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也許法律無罪 但是在道德上還是要檢討的~
坦白說 就是我們老是聽到歌手A"抄"歌手B的MV劇情 那是不是也不能說抄襲?
我只要換個意思就是我看過這故事
我只是換了演員 換了導演 換了拍攝手法 但是整段劇情架構劇本有"異曲同工"之妙 是不是就不用被譴責?
一段就算了 但是這麼多處都有影子(尤其是最後一段寫信的) 在一篇故事中 出現這麼多的機率
實在很難說沒有"拿別人的創意" 很多事情法律沒有規定 但是不代表就不用遵守
就像男女朋友沒有結婚 有一方到處劈腿 在法律上劈腿的是無罪~ 但是否道德上有瑕疵呢?
給認為沒有"抄襲"的朋友
如果你的同事看過你的活動企劃~ 後來他自己寫的企劃跟你節目順序差不多
只是主持人 禮物 地點 日期不同 他也不算抄襲啊
而且老闆還說~挖 這位同事寫的比上次那位還要好 那請問有何感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