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九把刀指控高中生抄襲

基本上九把刀也說了,網路上應該是沒有人看過該生寫的文章。
他也希望大家看過兩篇文章後再來說該生有沒有抄襲。
畢竟現在兩篇文章都有看過的人不多吧,扣掉當事人,
最多的就是評審...........

吳淡如新書「那些EMBA教我的事」的一段故事與文字,涉嫌抄襲資深媒體人蔡佑吉在部落格中所寫的文章「跟運將學企管」。

爭議文字如下:

蔡佑吉版:
成本的確比計程車常用的國產中型車高了四成;一公升跑五到六公里的耗油量,也比國產車高得多;
吳淡如版:
成本的確比計程車常用的國產中型車高了四成;一公升跑五到六公里的耗油量,也比國產車高得多,


這才叫抄襲


如果聽了同樣的故事, 用自己的話 寫出同樣的意思,
難道叫抄襲? 真是笑死人了

以後不能寫3隻小豬的故事, 不能寫白雪公主故事

通通叫抄襲. 真是超級大笑話

懶惰的麻糬 wrote:
因為你沒看過書......(恕刪)


剛剛在維基看到的.

都市恐怖病系列
《恐懼炸彈》舊版上卷 ISBN 9867929055 下卷 ISBN 9867929586 新版 ISBN 9867450345
《語言》(共86話) ISBN 9572044230

好像是有兩本書?
在維基看到的是"恐懼炸彈"抄襲事件是2004年的被某所大學研究生抄襲,
那個就真的幾乎一樣。

至於這次"語言"和"顛倒",那位高中生的文章目前我只有看到蘋果日報那幾句而已..
movieko wrote:
我只覺得你水準 真的很差

你開始人身攻擊摟
要注意你的態度


movieko wrote:
文章雷同 20字一字不差

全文只有20字?


一早醒來,發現自己XXXXXXXXXX
依照你的定理,有9字(含標點符號抄襲)


所以,該位學生是改寫不算抄襲?
該位學生宣稱沒看過該小說,你覺得呢?

如果抄襲只是複製貼上,那被抓的還真都是活該了,
這樣看來,很多大學生的報告跟論文水準都是很不錯的,都不是抄來的,
而是網路資料 "參考節錄" 下的 "原創" ?


說抄襲,是很沉重,但是態度才是重點
宣稱沒有看過,但是可以寫出很雷同的東西,的確每個人心中的尺不同,
但是我不至於扁損你的人格,所以請注意一下你的態度好嗎?


movieko wrote:
如果聽了同樣的故事, 用自己的話 寫出同樣的意思,
難道叫抄襲? 真是笑死人了

以後不能寫3隻小豬的故事, 不能寫白雪公主故事

通通叫抄襲. 真是超級大笑話

沒有人會抄襲三隻小豬或是白雪公主,除非有人會宣稱他自己是原創
聽了同樣故事,寫出來的東西,能說是原創嗎?

這種比賽是投稿的創作,不是寫論文,所以不會要求的很嚴苛,還要有引用說明及參考書目,
但是,過度的雷同,就不叫原創了

那位同學的態度是關鍵


吳淡如的事件,是她個人直接完全一樣複製,
所以就算是到了法庭上,她也是輸定了,就算她是真的聽到一模一樣的,所以寫出一模一樣的,
若真的那麼倒楣,她也只能認了,畢竟,法庭上一樣是鐵証


今天的問題是學生及其親屬說是原創,
好玩的是評審說有看過,不覺得是抄襲,還加上一句 覺得學生寫的比較好

我也沒看過九把刀的東西,只知道他是個小有名氣的網路創作者,
單從蘋果的節錄裡,文意及結構就頗為雷同,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文學創作這樣的雷同,就算不是抄襲,也絕非 "事先沒看過,是原創",
這樣的問題,就像

吳淡如的事件,就算她是真的聽到一模一樣的,所以寫出一模一樣的,
若真的那麼倒楣,她也只能認了,畢竟,法庭上一樣是鐵証


如果你對抄襲的定義,是要字句完全相同,我也舉出來過了,多數的字都是相同的,
吳淡如的整篇書,不同之處也很多,引出來的一小段,難道不能說是巧合?
之所以說不過去,是就算有些字句不同,但整體結構概念相近,過度雷同

如果你還是有你的看法,我尊重,但是請修正你的態度,保持網路禮儀,謝謝
如果不嫌棄把我當朋友,請到msn聚首 arda.arda@msa.hinet.net
關於評審批評該生寫的比九把刀好
我只想到一句:自古文人皆相輕.........

還有~記得N年前~腦殘新聞局把灌籃高手列為不適合閱讀漫畫

對了
如果今天高中生換成"含果人"
應該會一面倒吧
咳哈哈哈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用抄襲的字眼不適合 應該叫做"拿別人的創意~然後還當成是自己的東西~嚴重的是又還有關係到利益@@~"

也許法律無罪 但是在道德上還是要檢討的~

坦白說 就是我們老是聽到歌手A"抄"歌手B的MV劇情 那是不是也不能說抄襲?

我只要換個意思就是我看過這故事

我只是換了演員 換了導演 換了拍攝手法 但是整段劇情架構劇本有"異曲同工"之妙 是不是就不用被譴責?

一段就算了 但是這麼多處都有影子(尤其是最後一段寫信的) 在一篇故事中 出現這麼多的機率

實在很難說沒有"拿別人的創意" 很多事情法律沒有規定 但是不代表就不用遵守

就像男女朋友沒有結婚 有一方到處劈腿 在法律上劈腿的是無罪~ 但是否道德上有瑕疵呢?

給認為沒有"抄襲"的朋友

如果你的同事看過你的活動企劃~ 後來他自己寫的企劃跟你節目順序差不多

只是主持人 禮物 地點 日期不同 他也不算抄襲啊

而且老闆還說~挖 這位同事寫的比上次那位還要好 那請問有何感想呢?
現在媒體常常會斷章取義,怎麼各位也跟著抬轎阿

我是不清楚一篇要能得獎的作品全部是要多少段落多少字數

不過若是以水果日報刊出的對照表相似度確實很高

但也只是在想法上的相似卻沒有達到表達的相似

要是節錄的段落已經是佔掉該生文章大部分的話那還蠻明顯是抄襲"創意"僅是表達不同

是否有人可以提供兩位作者完整文章待大家看完後再來評斷是否抄襲吧

還有模仿與抄襲是否是兩種不同的行為吧

畢竟我們從小到大都是在模仿中成長

所有科學的進度也是在前人的努力後才有今日

我不是道德魔人但是也不會無限上綱合理化某些行為

時代在改變道德觀念也一直在修正(應該說變得比較合乎時代)

還是希望有哪位高手可以提供"語言" 與 "顛倒"這兩篇完整的文章

kiki0321 wrote:
用抄襲的字眼不適合 ...(恕刪)



我很懶的跟你辯

大概你的文章沒被人 抄襲過

抄襲 就是 複製貼上, 你不曉得嗎?

我就曾在網路上寫過一篇文章,
一個學生 總共copy 3段 到他自己寫的報告裡 一字都沒變
完全沒註明出處
這就是 抄襲


你懂嗎?

你以為你在搞文字獄嗎?

笑死人了
avexgroup wrote:
關於評審批評該生寫的...(恕刪)



如果有一天~余光中說 這位陳高中生寫的文章比朱天心好~不知道朱小姐是否還是笑容可掬
movieko wrote:
你懂嗎?

你以為你在搞文字獄嗎?

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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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可以好一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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