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hvet wrote:也許這位大大確實是依照經驗而做出這樣的結論,不過我也在法院待過一段期間,就我看過的案例來說,車禍過失傷害會判到6個月以上,以致於不得易科罰金的,實在是鳳毛麟角。所以想因為過失傷害而去坐牢,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恕刪) 那個鳳毛麟角就是我過失傷害判兩個月因為不認罪又未與原告達成和解所以沒有宣告緩刑或得易科罰金害我只好上訴高院開庭法官只問了一句話"你是認為無罪還是判太重"當下我好漢不吃眼前虧俗辣認了"報告審判長判太重請求准許易科罰金"法官就叫我回去了然後就改判得易科罰金一審法官的心態都是隨便弄弄反正有二審在後面頂著開板的樓主如果有看到這篇我還是要勸你打官司的話不是贏就是輸你準備賭一把會不會坐牢嗎那些慫恿你打官司的朋友又不是他去坐牢
真是的...看完這幾篇討論,害我都不太敢騎車出門了,害怕被人家撞,也害怕撞到人.......有時真的看到一些很差勁的路人與騎腳踏車的,不是老年人沒在看就會走到路中央,不然就是有一種老年人會開一種 俗稱移動路障的紅色電動車......,不然就是那種騎腳踏車併排還逆向行駛的.....。如果真是像討論的這樣...那是不是如果騎車為了要閃那些而行人或"路障"被車撞是你倒楣....你不閃就會可能去撞到那些人也算是你倒楣,所以不管怎樣都是你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