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女王上班途中,有一老伯穿越馬路(沒走斑馬線),以致女王閃避不及,撞到老伯,

老伯右大腿骨折住院開刀,醫生說要三個月才能恢復,

住院期間,我們每日去探望送水果,補品和紅包壓驚,

現在老伯出院,對方希望我們能請一個24小時的看護,照顧老伯三個月,

以現在的行情來說,一個月要3~4萬,三個月約10萬,(以老伯的情況無法申請外傭)

金額太大,我們提出雙方都有錯,是否對方要跟我們平分看護費,

對方火大,說全部都是我們的錯,一付吃人夠夠~

現在女王很困擾,該花錢消災,還是走法律途徑,

請各位前輩能指點一下,謝謝~

(自己塗牛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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