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大叔 wrote:
色夫剛好有跟到.....(恕刪)


熊你還是在樹上抱樹抱緊一點
大腿不要亂抱
萬一没抱好
小心掉下來
會被踢飛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御風行NSG wrote:
吾本來茲土,傳法救...(恕刪)



萬緣放下皈一念 一心念佛

阿彌陀佛
路跑一哥 wrote:
砲過我的人可多了,...(恕刪)


難道身為前前任武林盟主(路跑一哥)

與 前任武林盟主(好友小月月)

最終下場 就只能被武林群雄炮嗎?

唉,

人不遭嫉是庸才

真是至理名言。

=

此次武林群雄群起圍攻,似乎也引發出老夫內心深處某股力量絕地反撲 [有點類似X戰警,火鳳凰一直被壓抑的力量!]


目前除了應付生活中偶爾會出現的小咖咖群雄, 大部份純陽力量我又得對抗 抗衡體內那股龐然內力!

累! (尤其是我純陽功 對抗自身內力‧‧‧ 累)

Mirage-Ulysses wrote:
難道身為前前任武林...(恕刪)


覺得樂哥很有進步
你最近的字數大幅降低
kfvz wrote:
覺得樂哥很有進步你...(恕刪)


他們都加黑我了 沒武林群雄跟我講話 我沒辦法自言自語



上大號不用紙 其實消失一段時間 是有那位美貌雪莉樓主的樓出現後 上大號才又重出江湖

這一次被我非常確定上大號不用紙 空有五千萬 三千萬活存 實際卻經過二個多星期 連個區區三十萬 九十萬現金也無法提領
(個人這一次真的就完全想不通 為何會這樣?照理講 三十萬 九十萬現金 應該是很容易才是!)

唉!!! 好像又退隱江湖去了? [但我猜應該是面子掛不住, 換個帳號繼續行走江湖?]



我的好友淡紫小草 大部份的樓都講的頭頭是道。

但我用他自己對別人講的話 反問他, 他又通通不願意 不能正面面對。 (我也在他黑名單中)


我個人是非常真心祝福小草。


非得有一個意見的話就是

小草號稱資產遠遠高於我!(我當小草自主可使用的錢有一億台幣好了!)

有一億,就他上次的文 在結婚事上的聘金 卻講出 二十萬這驚人數字?


[不管小草是我的好朋友 或是我的對頭,不管是基於什麼身份 我都認為 有那樣的身家 絕不可以用二十萬去打發親家那邊!]

這件事 真的不行如此!


=

我手邊還有許多現實中 或一些感情上的事小煩。

所以最近比較少曝光

=



本想說能被上百以上絕世高手圍,

吼,這一次不當男主角 真講不過去了。 (演十幾年跑龍套的,這次終於當上男主角)


誰知雷聲大雨點小! 絕世高手 那麼多人 撐個兩三天‧‧‧ 續航力不足, 乾脆加我黑名單 比較快!



(甚至 四五十個真心要圍我的高手進場了,我還要商請我那些真正的同道好朋友 也暫時去加入他們! 四五十人的力量 依然還是差我太多! 有我同道友人去協助他們,他們將能力量大增!更有機會擊敗我!)

唉 塵世間的高手,武林群雄‧‧‧ 失望!!! 表面看似頗有強度,但‧‧‧ 唉! 不講真話 怕傷到人













唉! 我知道武林群雄在想什麼!

他們就是要讓我像獨孤求敗那樣‧‧‧ 天下之間 沒任何能對敵的絕代高手,最終鬱鬱而亡!!!



我就是怕自己若不小心弄出了一成以上的功力 群雄無力可抗。 所以都只用到一成以下的力量,誰知群雄還是‧‧‧

老夫真心非常失望!!!

kfvz wrote:
你還是不要多言了
不然會被砲到你不敢
還一直人身攻擊
還好你是男的不然會被說還嫁不掉
你跟另一隻無尾熊我們三個人
被說有一腿
璇有兩條腿...
可掛兩隻熊...

Mr ciprino wrote:
熊你還是在樹上抱樹抱緊一點
大腿不要亂抱
萬一没抱好
小心掉下來
會被踢飛
熊獨鍾的那條腿今天還沒看到...
kfvz wrote:
謝謝幫我上國學常識...(恕刪)

胸不平需吉之 這沒問題
吉而勝之上善也

兵法亦云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故謀定而後動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倒貼乙詞
俗稱女子與男子戀愛而供給他金錢稱為「倒貼」。元.關漢卿《救風塵》第三折:「肥馬輕裘,待你一身,倒貼了奩房和你為眷姻。」

好了用倒貼當證據,以你的發言紀錄來看
大約勝算四成,嗯比以雲英未嫁高四成
因為倒貼雖略帶貶抑
但也要看是否符合客觀條件

什麼是客觀條件
舉例你稱我為禽獸
主觀上禽獸是很強烈的貶抑詞
可實際我會答,你這樣誇獎我
我會臉紅不好意思
因為美女說我我不在乎

同樣換大叔稱我為禽獸
或許那天我心情不好,吉他
但大叔答辯
我在01有回過你上述這樣的文字
也發現我在其他文字中
表現過類似自承禽獸的實例,暱稱也像
這樣我吉贏大叔的機率無限趨於零
雖然我在庭上極力反駁 是勤瘦不是禽獸
可是大人一看,我那麼圓那麼的腫
反對無效

然後我就很光榮的被法院認證為禽獸Ya!!

吉人重點不光在於你自己怎麼看待事情
而是在於法官怎麼基於一般大眾
最有利的情況下所做出的選擇

以上隨口胡謅大叔&樓主莫怪

衣冠勤瘦陶仁燕 wrote:
同樣換大叔稱我為禽獸
勸瘦兄...
這樣呢...
衣冠勤瘦陶仁燕 wrote:
胸也不平需吉之 這...(恕刪)


看來勤瘦哥也是此道中人

很多事都會在可憐的檢察官手裡
運用法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情況下
直接就不起訴
要能達成起訴需要有很直接明顯的字眼對人身的攻擊
才有可能到法官手裡
要想達成這個階段至少也要一年的時間吧
可憐的檢察官要寫大概10幾頁的起訴文或是不起訴文
那個文章長度
樂哥的文章長度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

想想當年
一堆在閒聊版上說證據明確要吉人的
現在又在那了
吉人的被法院認證成功
更加的憤憤不平
被吉的心恢意冷
退出嘴砲行列

只能勤練無視大法
才能在嘴砲行列裡佔有一席之地啊

九陽神功裡總訣
他強由他強,清風拂山崗
他橫由他橫,明月照大江
他自狠來他自惡,我自一口真氣足

同樣是純陽
阿貓最欣賞去年被誣賴的法王
雖然他很嘴
但該躲的他就躲的很好
等風頭過了
大家發現他是被誤會
大家懷念了,他又出來
不要學那位用巨量文字來80我們的
學都學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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