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燈左轉遭開單 車主質疑搶錢

轉自Yahoo!奇摩新聞



記得有一次在楊梅跟一位警察聊天

就有聊到這個

他是說 其實只要是綠燈+對向無車時 在沒有禁止左轉的標誌狀態下

是可以直接左轉的


看到這則新聞覺得蠻玄的

到底誰說的才對呢?

平平都是執法者怎麼會差這麼多 = =a

大家來聊聊吧 ︿︿


>>對向無車時

這點要如何認定?

30公尺?50公尺?100公尺?

我覺得這和紅燈右轉一樣,如果民眾普遍有禮讓行人和直行車的觀念,那可以開放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很多人連「理讓」都作不到,如何期望作到「禮讓」)

但目前台灣的駕駛水準…再等499年吧
kn4624 wrote:
>>對向...(恕刪)


這個問題真是一針見血

每個人的range又不一樣 = =a

所以還是乖一點比較好!
有容乃大,無欲則剛。 好詩、好詩...
那個路口有左轉、直行、右轉三個綠色箭頭燈號
當然要等到左轉燈號亮起才可左轉
所以員警說車主「搶先左轉」沒錯啊

只有圓的綠燈允許左轉、直行與右轉,箭頭綠燈只允許箭頭所指方向
喵~~ 滑鼠不能當飯吃,但可以混飯吃
sryang wrote:
那個路口有左轉、直行...(恕刪)


+1

正所謂”多時相號誌”

但該路口設計不算...人性化
樓上大大說的就是所謂的多時相號誌,燈號會有左轉右轉和直行,要依燈號行進的
>>只有圓的綠燈允許左轉、直行與右轉,箭頭綠燈只允許箭頭所指方向

該車主難道不會覺得奇怪,為什麼別的地方都是一個圓綠燈,這裡卻是前、右箭頭?
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先行,這好像是交通法規規定的,

綠燈左轉遭開單,有沒有可能是因為這樣情形被開
Your brain has two parts:the left & the right. Your left brain has nothin
台灣駕照太好考了啦

違規還牽拖
多時向號誌路口, 原本就按照燈號行駛
就這麼簡單, 有什麼好灰的!? 連這種最簡單的都不懂

講白一點, 要小違規也得看情況
明明條杯杯都已經在那恭候 (都穿著反光背心都看得到了)
卻偏偏要過去, 活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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