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兩性平權喊了那麼久
就是沒有那個婦女團體敢出面說女生要當兵
什麼都要求兩性平權,光這點女生就沒有資格在那哇哇叫了
還有為什麼大夜一定要男生,女生就不能嗎?
屁啦,幹大夜的男就不危險哦
女生錢有拿的比較少嗎?沒有嚒!

文章關鍵字
s3886342 wrote:
所謂兩性平權喊了那麼...(恕刪)

唉,君不見
軍校畢業,都是女生包辦前三名
男生不懂得D調些
將來掛星星的都是女性
▁▂▃▅▆▇★▇▆▅▃▂▁ ▁▂▃▅▆▇★▇▆▅▃▂▁
既得利益者是不會白目出來吭聲的,不管什麽事情都一樣
支持女性服替代役!

樓主加油
Existence exists、Consciousness exists、Existence is Identity
s3886342 wrote:
所謂兩性平權喊了那麼...(恕刪)


大夜班的部分...
主要是面對男性的力量,多數女性並沒有對等的力量去抵抗,這樣容易造成在值勤上發生危險
而且不可否認,女性也很容易有受到性攻擊的危機....

換另一個角度
樓主你會讓你的母親,姊妹,女兒,一個人晚上守著警衛亭嗎....??

所謂的平等
不要用一個工作去橫量平等的公平性....
天生我才,男性有男性適合的工作,女性也有女性適合的工作....
大法官已作出合憲解釋

釋 字第 490 號 (民國 88 年 10 月 01 日)

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 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係為實踐國家目的及憲法上人民之基本義務而為之規定,原屬立法政策之考量,非為助長、促進或限制宗教而設,且無助長、促進或限制宗教之效果。復次,服兵役之義務,並無違反人性尊嚴亦未動搖憲法價值體系之基礎,且為大多數國家之法律所明定,更為保護人民,防衛國家之安全所必需,與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及第十三條宗教信仰自由之保障,並無牴觸。

大法官已作出合憲解釋

所以一切法律牴觸憲法者無效
女性也來服義務役的話
只會增加更多的軍中醜聞
臨危不亂嘴砲

所以,兩性永遠無法平權、平等。

除非,男生也會生小孩

女生也去當義務役的兵,也值大夜班。

那,就別再提兩性平等了!因為,永無平等的日子。

我也覺得提兩性平權,很無聊!
相關話題炒好幾天了
廣瀨康一 wrote:
女性也來服義務役的話...(恕刪)


醜聞無關性別
是關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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