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兩性平權喊了那麼久就是沒有那個婦女團體敢出面說女生要當兵什麼都要求兩性平權,光這點女生就沒有資格在那哇哇叫了還有為什麼大夜一定要男生,女生就不能嗎?屁啦,幹大夜的男就不危險哦女生錢有拿的比較少嗎?沒有嚒!
s3886342 wrote:所謂兩性平權喊了那麼...(恕刪) 大夜班的部分...主要是面對男性的力量,多數女性並沒有對等的力量去抵抗,這樣容易造成在值勤上發生危險而且不可否認,女性也很容易有受到性攻擊的危機....換另一個角度樓主你會讓你的母親,姊妹,女兒,一個人晚上守著警衛亭嗎....??所謂的平等不要用一個工作去橫量平等的公平性....天生我才,男性有男性適合的工作,女性也有女性適合的工作....
大法官已作出合憲解釋釋 字第 490 號 (民國 88 年 10 月 01 日)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 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係為實踐國家目的及憲法上人民之基本義務而為之規定,原屬立法政策之考量,非為助長、促進或限制宗教而設,且無助長、促進或限制宗教之效果。復次,服兵役之義務,並無違反人性尊嚴亦未動搖憲法價值體系之基礎,且為大多數國家之法律所明定,更為保護人民,防衛國家之安全所必需,與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及第十三條宗教信仰自由之保障,並無牴觸。大法官已作出合憲解釋所以一切法律牴觸憲法者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