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裡面一個部門的主管的助理。。。
他們部門負責了兩本雜誌的廣告。。。
剛剛她被叫去約談。。然後跟她說請他做到月底。。。
原因是因為不適任。。。
啃!不是都要15天前通知的嗎?有這樣剩4天了才說的嗎?

這家公司的文化真的很怪。。。
大家月底都在沒天沒夜加班。。加班的時數在下個月的月初再補休。。
我每次都笑他們是小學生。。在趕寒暑假作業。。月底了要出刊了才要做事。。。
而且他們上班時間是0900-1800 or 0930-1830。。
可是加班的時候。。。1830-2400是沒有算的。。
2400以後的時間才有算加班的。。。
有沒有這樣的阿!!假日的加班是加多少算多少。。這還合理。。。
然後他們出差的時候。。常常都是星期五下午下去。。。星期一凌晨回到台北。。。
出差的加班時數是算一天可以補休8小時。。。
可是他們出差真正的上班時間。。。
都是大約從中午開始到半夜。。。
這個六日我女朋友沒有去公司加班。。因為家裡有事。。。
那主管竟然很理直氣壯的問我女朋友怎麼沒來上班!!
在他們的觀念裡。。月中到月底。。你就是要24HR。。最好是都睡在公司。。。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你啥時會有事情做。。。
像六日可能會有事情做。。但是永遠不會有人再前一天通知你明天要不要加班。。有沒有事情做。。

很不懂。。怎麼有這麼爛的一家公司。。。
加班時間是這樣算的。。。沒有加班費的。。。
而且還是這麼大的一家公司。。。
只想提醒。。有要去面試的人。。小心了。。。。
真的是壓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