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弟在昨天晚上十點半左右發生車禍
上面是用小畫家畫的大概示意圖
A車是我,正在車道上直行
B車是對方,從巷子口衝出左轉
C是碰撞點
雙方都是機車
有報警處理
當時我在右車道直行時速約三十,距離巷口約十公尺
對方從巷口衝出左轉,直接轉到我的右車道上
(當時車道是有車道分向線的,此時對方為逆向行駛)
我發現情況不對勁時馬上按喇只示警,並剎車
但已經來不及了,對方仍撞上來
之後小弟右側著地"雷田",頭也有在地上摩擦,還好有安全帽..不然就頭破血流了
目前看來雙方都是皮肉擦傷
但是新買沒多久的機車右側板都破了
對方穿著制服應是夜校生下課
目前知道對方沒有駕照,也沒有行照,車子不是他的
小弟的問題是
車禍的責任是對方要負吧?
我機車的損傷是要先估價修理,再請對方賠償
還是先估價等對方賠償後再修理
PS離開家門不到一分鐘就被撞了 ,小弟家外面的巷子平常車很少
一堆人左轉都直接轉內側,人家右車道上,我自己左轉時都會騎外側一點,就是怕撞到直行車
沒想到反而被撞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