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轉寄給我,內容大意是因為車主沒有將手煞車拉上,且未入P 檔,在N 檔,造成升降移動時車子掉下來。想請教的是,若掉下來被壓著,那可是非死即傷,車主想必是脫不了干係,但是停車場是否有【未善盡保管告知之責】?也就是,停車場未作確認車主是否入檔拉手煞車的程序!因為以往我停降子的機械車位,管理人員都會叮嚀再三拉手煞放P 檔,煩請賜教。
雖然我不懂, 可是我覺得車主的責任比較大吧. 我覺得如果是這樣, 那停車場大概要對每位用戶告知一切可能發生的傷害. 例如: 1. 在停車場車震極可能造成脊椎以及身體器官的損害 2. 在停車場甩尾(請參照東京甩尾) 極可能造成車輛的損傷 3. 樓下請繼續....
cfkao375 wrote:停車場未作確認車主是否入檔拉手煞車的程序!...(恕刪) 重點是...你要停車場如何確認車主是否拉手煞車呢??且一般而言管理員都是在停車場路口那裡不是嗎??難不成還要為這種事多派遣一名人力???別逗了...再者停車時本來就都要拉手煞車和打入P檔不是嗎??這還要人提醒不會吧...
cfkao375 wrote:我知道這是COMMO...(恕刪) 個人覺得...難很牽強如果說...是被人打破玻璃偷東西或...那停車設備壞掉造成上方的車輛壓毀下方的車還比較說的過去畢竟那是他自己的疏忽所造成不是嗎???要看原因和結果是否相符而且...你自己不也說了...牽拖二字嗎??
*花花* wrote:自排車停車時打入p檔拉起手煞車...(恕刪) 題外話...我的做法停車時腳踩煞車入 N (空)檔拉手煞車 ( 4~5響即可 , 不用拉到底 )再入 P 檔放腳煞車檢查車窗是否關好東西是否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