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幾天在日本標了電子鼓的音源器。大約是日幣一萬。
請我朋友寄來台灣。因為我要搬家怕收不到,收件人寫我姐姐的名字。
今天我姐接到電話說稅金要3000多!嚇了一跳。東西也才3000多怎麼稅金就要3000多。
郵局的人就說覺得有意見的話就去填~異議~的單子。他們才會退回去海關。
之後我們再去辦後續。查了一下,樂器明明最多就扣15%。怎麼會變成扣這麼多快100%了。
又,我姐很忙跟本沒時間去跑這一些。那請問異議等這一些可以代辦嗎??
還請有經驗的大大幫我一下。還是說要異議成功機率很低還花時間,不如花錢消災??
請幫我一下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