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就沒有義務跟責任﹐為什麼還要付贍養費?又不是沒手沒腳﹐不會自己賺生活費?

另外就是贍養費是以收入多少來決定﹐這更不可理喻。

支持贍養費有必要的人請提出看法。

文章關鍵字
這是另類的懲罰條款.

被罰原因很多如( ).( ).( )....等等.請自行填空
當然有必要,如果是在家作牛作馬十幾年,老公因為外遇突然說要離婚,
那叫女方情何以堪?青春都賠了,工作也不好找了,誰養他?
“かわいい"なんて そんなこと言っちゃダメです
因為那是違約金~~~~
結婚的時候,可能說過要照顧你一輩子之類的話
但你沒有照顧他一輩子,所以要付違約金~~~
當然是性別歧視 迷道理

台灣都是女王 收入都號稱比男人多

三從四德 樣樣迷有

離婚就各走各的路 還裝可憐要人養...............

就像18趴一樣 要隋著時代潮流 而改變
去修一堂民法看看,先把贍養費的緣由學完再來砲。不是每個婚姻關係都是互不相欠的。

ex 為了帶小孩2X歲辭掉工作的婦女,離婚時三四五六十歲(不等),即使好手好腳再去找工作,也是不可能收入如同一直有工作、有升遷的丈夫,贍養費是她少數能索取的保障。

婚姻本來就是很嚴肅的事情,不接受贍養費制度大可以簽個財產分別計算的協議書,或是在不需要給付贍養費的情況下離婚。

而且又不是只有男性要付,如果女性收入較高也是要給男性贍養費的。不要把什麼性別迷思扯進來,只是大多數案例是如此。
如果覺得沒道理,那就別結婚或別離婚,這樣就不必付了
The Wingman wrote:
另外就是贍養費是以收入多少來決定﹐這更不可理喻。...(恕刪)

好像也有女人要支付的例子,
只是根據社會習慣,男方若非經濟實在不佳,
一般也不會向女方提出贍養費的要求。

當然,若不涉及養育小孩的費用,女方有賺錢,
若判決男方要負擔贍養費就比較有爭議了。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八寶 wrote:
因為那是違約金~~~...(恕刪)


這個說法淺顯易懂
幫你推一把
The Wingman wrote:
離婚了就沒有義務跟責...(恕刪)

那麼愛錢的話

燒金紙給他吧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