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流行虐狗? 活活被悶死轎車內(有圖慎入) 已找到車主



救援網址: http://www.savedogs.org/forum/article_view.html?f_no=13708&page=1
協助單位: http://tw.myblog.yahoo.com/happy999_cat_dog/article?mid=12159&prev=5707&next=12155

============= 原PO文內容 ===================

桃園縣中壢市 新中北路70號 對面廢停車場
銀色嬌車W6-2640
今天7/12下午有報警普仁派出所警察有前來察看
但後來不知有作什麼後續處理
狗還是在車上,感覺好像不會動了躺那邊
希望再次前往察看情況
不過昨天車主晚上有開回去,但今天早上又停那
已經三四天都這樣了大約在中原大學後面唐老鴨靠近天橋路段
狗狗原本在開車左邊腳踏一直叫..後來跑到後坐躺著
一直喘不叫

有沒有在附近的網友可以現在過去看一下狀況...
拜託有熱心的愛狗人士前去看一下嗎...目前車子還在那邊
晚間11點多有再請警察過去處裡..得到的回應是
說要請示一下他們的長官 看能不能開車門..如果是死了一條狗...
那也就只能請你朋友去投訴虐待動物了...如果狗還活著 那現在也不能開車門
要聯絡車主

2009/7/14 看到救援小組上的回文

已向普仁派出所確認,昨晚有找到車主了,但至於找到的這個人,是否就是這兩天開車的人,或者只是車子的所有人,當班員警說,要等稍晚,晚班同仁回來交班才知道昨晚的詳請。
一路好走,遇到不好的主人就是這麼倒楣,
好險我家的狗狗遇到我!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Monica220 wrote:
現在流行虐狗?活活被...(恕刪)


沒錯啊~~ 不然你怎麼會把這篇發在時尚與流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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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警察何干? 一般人無權開車門, 警察就有那個權力嗎?

不會自己把車窗打破救狗嗎?不敢喔. 那你也是幫兇, 報案的時候請把自己告進去
frank111 wrote:
與警察何干? 一般人無權開車門, 警察就有那個權力嗎?

不會自己把車窗打破救狗嗎?不敢喔. 那你也是幫兇, 報案的時候請把自己告進去



你回這樣的文章,就覺得自己與別人不同嗎? 這麼說又有什麼意義!!
沒人要你幫忙,不想幫忙的,也沒必要回這樣的內容!!

人與人之間本來就需要互相, 若與警察沒有關係,
那他最後幹麻開立三聯單呢?

請您回覆文章時,多想想,謝謝

轉PO 救援小組上的回文!!!

其實凌晨去拍完照我們去警察局時, 警察第一件事就是告知我們這車牌早就被吊銷, 所以若他們去找車主辦這件案子, 萬一車主有證據翻牌證明他不是駕駛者, 他們就不好看....這是普仁的副所長當面跟我講的, 當時有另一位員警依照當初車籍資料登記的戶籍電話打去車主屏東三地們的家, 他爸爸說他女兒已經兩年沒回家也沒跟他聯絡!!!!
,
當然囉....我問車主的資料警察杯杯, 當然是不會讓我看啦....
是贓車嗎? 為什麼這樣的車還可以上路? 警察杯杯也是墊墊不說話啦.... 只覺得我講話超諷刺他們, 把他們都逼到不知道要怎麼說還拜託我們不要把事情鬧大, 不然他們日子不好過!!!!只因為這件鬧出狗命的是以" 其他" 類別開出的, 所以說沒什麼重要囉....
Monica220 wrote:
警察杯杯也是墊墊不說話啦.... 只覺得我講話超諷刺他們, 把他們都逼到不知道要怎麼說還拜託我們不要把事情鬧大, 不然他們日子不好過!!!!...(恕刪)


是你搞不清楚問題的焦點吧,

狗又不是警察關的, 你罵他有什麼用,

你刁難他又有什麼用, 他們就是照規定來,

假使警察幫你們開了車門, 後續的問題誰來負責, 車主怪罪下來誰來承擔,

再來, 你們真的有心就不會眼睜睜看著狗死了
frank111 wrote:
是你搞不清楚問題的焦點吧,

狗又不是警察關的, 你罵他有什麼用,

你刁難他又有什麼用, 他們就是照規定來,

假使警察幫你們開了車門, 後續的問題誰來負責, 車主怪罪下來誰來承擔,

再來, 你們真的有心就不會眼睜睜看著狗死了



做事情不會只有在那邊看,若沒有心就不會去那裡了~

警察為什麼沒有權利開,若今天被關在裡面的是一個小孩,

會有人怪罪嗎?

這些人努力的在救援,三更半夜的從大老遠跑去就已經是許多人做不到的事情!!!

尊重生命一點都做不到~

若你這麼會說,下次有橡皮筋狗或是狗狗掉到大排水溝或是像這樣的狀況, 就找你去

已經知道吊銷牌照的車子還在路上,警察卻怕事,
若是跑路的壞人他們不就錯過了一次抓人的機會


狗不是警察關的,若換成其他的事話

人不是警察殺的,事情不是他做的就不用管嗎??????

我很不滿的說, 有腳印還怕抓不到人嗎, <-- 您之前發的的文

腳印又不是警察踩的, 若照規矩...

他是不是應該要幫你比對腳印採集現場所有可疑的人,

找出腳印的人身高, 還有鞋子的品牌!!!

是你才要搞清楚
怪員警有用嗎??

員警又不能開人家車門

要怪就怪那個主人吧

別怪錯人了

還有別每次都把小孩拿來跟狗比好嗎??

上次不是有一隻狗跑進去軍事用地

結果被射殺

也有人拿小孩出來比喻

其實 應該叫消防局 不是叫警察耶!!

個人覺得 樓主叫錯人了~

如果是叫消防局 車窗一定是直接敲破的~

因為我現場叫過

不過救的是嬰兒

結果趕來的車主 居然是

腦殘的外交官員眷屬

能把自己小孩關在車內 曬太陽真不簡單阿!!!

後來車主還吃上了罰單~

pwch wrote:
還有別每次都把小孩拿來跟狗比好嗎??...(恕刪)


分析一下~~

正常人:
自己的小孩當人看
自己的小狗當狗看
別人的小孩當人看
別人的小狗當狗看


瘋狂愛狗人:
自己的小孩當人看
自己的小狗當人看
別人的小孩當狗看
別人的小狗當人看


不正常人:
自己的小孩當狗看
自己的小狗當狗看
別人的小孩當狗看
別人的小狗當狗看

滿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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