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一個問題有次跟一位朋友去東區的某家店用餐有看到該店表示:最低消費100元,不收10%服務費朋友點了一份套餐,170元因為我不是很餓,所以只點了杯飲料,80元我想說兩個人加起來共消費250元,超過低消 100*2=200元,嗯,沒問題結果最後結帳,店家表示要付 270 (170+100)我的飲料還是要付100元我有跟店家反應,但店家還是表示要收 270 請問大家,這樣是對的嗎??? 請問小弟解惑,謝謝各位
最低消費有分”個人低消”及”總額低消”,如果菜單上面沒著名,在點菜的時候服務生也沒提起,你要跟店家槓也是可以的。我總覺得一些簡餐店為了賺這點小錢,就跟顧客鬧不開心,每個餐點都超過一百不就好了,樓主還算客氣,但如果真正遇到那種很瘋癲的客人,到時在網路上把店面罵東罵西的,值得嗎?
朋友點了一份套餐,170元因為我不是很餓,所以只點了杯飲料,80元-----------------------下次再點一次一樣的,兩個人將套餐你一口我一口的一起共用,飲料一端上桌,馬上兩個人頭湊在一起,你喝一口,他喝一口,結帳時跟店家說:你也看了,我倆是共用的,所以一起算~(最好是男跟男)
遊戲規則已寫清楚不滿意大可選擇不玩店家會搞出低消這種東西這也是少數奧客搞出來的鳥事小弟家裡頭也是開店的原本也是沒在算低消的但是讓你遇個幾次奧客也只好不得不訂個低消來因為店裡空間、座位有限來了一票奧客,從開店坐到打洋,其中只有一個人消費再怎樣資本熊厚的老闆,也禁不起這樣搞設一個低消,就算店裡全坐滿點低消的人,也是從開店坐到打洋至少,對老闆而言,還能應付那天該有的開支(工讀生薪水、租金、水電)或是減少一些固定支出的壓力,也是不得已中的辦法當然,店家有選擇客人的權利、客人也有選擇店家的權利不過是件自由的事情爾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