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前婚生子女」來台依親就學國中小學及公立幼稚園,不但可以選擇學校,就連參加基測、報考大學還有加分優待。大陸配偶「前婚姻子女」來台就學辦法不但將大陸配偶「前婚姻子女」的定義放寬到養子、養女也可以,還認定他們可以適用「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台就學辦法」的部份條文,確保他們可以優先本地生,進入公立幼稚園、或是居留處所附近學區的國中小,此外,申請就讀高中以上學校、包括大學在內,還有最多百分之 25的加分優待。
basicnet wrote:大陸配偶「前婚生子女...(恕刪) 陸配前婚生子女想要就讀高中,一定要申請,地方教育主管機關與學校會依規定處理,不會照單全收,學校握有最後的決定權,必要時學校可以用甄試的方式來決定要不要收學生。有關申請入學程序及具體作法,由教育主管機關依權責處理,地方政府必須考量學生的程度,協助輔導就讀符合其程度之學校,學校必要時可予以甄試。有關入學之名額採外加方式,不占原核定各校招生名額,教育部已說明不會排擠台灣學生權益。
粉紅史努比 wrote:陸配前婚生子女想要就讀高中,一定要申請,地方教育主管機關與學校會依規定處理,不會照單全收,學校握有最後的決定權,必要時學校可以用甄試的方式來決定要不要收學生。 哪個校長敢那麼白目不收?粉紅史努比 wrote:有關申請入學程序及具體作法,由教育主管機關依權責處理,地方政府必須考量學生的程度,協助輔導就讀符合其程度之學校,學校必要時可予以甄試。有關入學之名額採外加方式,不占原核定各校招生名額,教育部已說明不會排擠台灣學生權益。 既然該校可以另外採外加名額我們的孩子可以比照辦理嗎?